“哎哟,你去那地方,不是找死嘛。”
“怎么说?”
放牧老头指了指远方密林:“你看那些钻孔树,里面就是鼠人窝,密密麻麻一大堆,你掉进去可出不来咯。”
庄杋犹豫了会,指著前方偏左的地方:“我是去的那里。”
“笑死了,你去那死得更快,一群身上长满肿瘤的怪人,嘰嘰哇哇的,隨时就等著自爆来个解脱呢,谁去谁倒霉。”
“那这边?”
“你真会指,看到那堆石头阵没有,是鷲人族的领地,昨晚尸潮一来,它们就飞走咯,估计很快就回来。”
鷲人......好吧,他见了好几次,当然知道这群鸟人的凶残模样,专吃腐肉,肯定也不会拒绝新鲜上门的肉。
见庄杋没再言语,放牧人挥手:
“行了,一看你就是从哪个避难所跑出来的呆子,没见过世界,我先带你去一个集镇吧,在那里你可以活得久一点。”
庄杋见状,轻点头。
他將背部的突击步枪拿下来,攥紧在手里,谨慎跟在老头身后。
能远离寒岭区域就行,至於去哪,对他来说没差別。
放牧人哼著歌谣,在前面悠閒带路。
庄杋想了想,问:“昨晚尸潮刚走,你就敢在这里了?”
“嘿,教你一点野外经验吧,尸潮离开后的地方,其实都比较安全,还能捡漏呢。”
他拍了拍大腿边的布袋:“那群兵痞子,身上值钱的东西可不少。”
庄杋又问:“我们去的集镇,叫什么名字?”
“没名字,说是镇子吧,其实就一村庄,都差不多。”
牧羊人瞧了他手里的步枪,摇头笑道:“那玩意只有兵痞子才用,短距离大口径枪才是真爷们必备。”
庄杋没有搭话,仔细观察著周围情况。
走了大约一小时路程,庄杋看到远处的一小片聚集地。
它確实不能算小镇,里面的屋子是用铁皮、废弃箱子和布料搭建起来,粗獷简陋。
一股浓烈的烟燻味飘来,刺鼻难闻。
庄杋走近了才发现,那些居民不像是正常的人类模样,脸宽嘴大,长著两颗獠牙,体格粗壮,浑身皮肤呈墨绿色,裤襠只围著一条粗布。
老头牵著几头牛走到大门口,对著为首的绿皮男说:
“阿托耳,牛带来了,黄金,五块。”
老头又指了指庄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