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a,我要告你抄袭!」她呲着犬齿,愤恨道。
还什幺化作无数小人,她都要羞死了!
其实,她到现在都没搞懂,oppa为什幺每次都要「净化」自己。
不想带雨伞也就算了,就不能换个方式吗?
真是个变态————
「咳,谁说我抄袭了,我这纯粹的原创好不好?」林慕延当然不同意,他义正辞严道。
朴智妍懒得跟他擡杠。
她顺手往林慕延的腹部拍了一巴掌,扭身把腿搭上去,弱弱地撇嘴:「随便吧,才懒得管你是不是抄袭。不过,oppa打算怎幺处理我们t—ara的事啊————现在,金光洙不愿意把ccm卖给你,要不我们直接解约,跳槽去oppa的公司算了————」
「那不行,跳槽更麻烦,而且还有版权问题。」林慕延摇头说。
金光洙不卖ccm,那就想办法强行让他卖,但t—ara肯定不能跳槽。
原因很容易理解,无论是t—ara的歌曲版权,亦或是「t—ara」这个组合名字的商标版权,全都在金光洙的手里。
朴智妍她们如果解约,那就没办法再以t—ara的名字演出,也没法唱她们以前的歌,这是林慕延不愿意看到的。
具体的案例,可以参照曾经的「东方神起」,以及后世每次只能法院回归的「new jeans」。
与ador公司闹掰后,newjeans可是直接改名成「njz」,但依旧败诉了。
同样的,即便用上手段,林慕延也不觉得让t—ara解约然后走法律途径会有什幺好的结果。
既麻烦,又没用,还是想办法让金光洙把ccm吐出来比较好。
对此,他已经有计划了。
「唔?」看林慕延一脸胸有成竹的表情,朴智妍眨巴着眼睛,好奇地看他,「什幺什幺?怎幺做?需要我帮忙吗?」
林慕延翻了个白眼:「你别帮倒忙就行了。不对,我需要你哥帮忙,明天,哦不对,已经是凌晨了,今天我去一趟南十字,过几天你就懂了。」
朴智妍的亲哥朴孝俊还在南十字里负责管理药物生产呢,他需要搞出一些「神药」来,需要朴孝俊帮忙搭把手。
朴智妍却没想太多,她只是抿抿嘴唇,不满道:「哼,搞得好像我比我哥还笨的样子。真是的~」
「————」林慕延没回答,就这幺默默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