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供,就能把今晚这起「枪击报案」给结了案,应付了差事,还能早点去参加「派对」。至于这个人是不是真的无辜?谁在乎。哥谭的破案率从来不是靠真相撑起来的。
醉汉一听要抓他回警局,顿时急了,酒又醒了几分。他家里还有案底,这要是被抓回去,指不定会被安上什幺罪名。「别!警官!我真的什幺都没看到!我、我就是个路过的!你们不能搞歧视啊!」
「在哥谭你打不了黑命贵的牌,少废话!走!」
高个子警察已经掏出了手铐。
情急之下,醉汉忽然福至心灵,连忙喊道:「等等!等等警官!我、我可能只是一时没想起来!您、您跟我说说,那凶手和受害者大概长什幺样?多大年纪?穿什幺衣服?说不定我就想起来了!」
两个警察对视一眼,觉得这醉汉说得也有点道理。反正都是要编口供,让他自己「回忆」出来似乎比强行逼供更省事。
也少点麻烦。
胖警察收起手铐,粗声粗气地描述道:「报警的人说得很模糊,就听见枪声,然后好像看到一个挺高大的、声音低沉的男人,还有一个————个子不高的,可能是个孩子或者少年。别的不知道了。」
他在暗示对方认罪。
但是这个人显然并不想要认罪。
醉汉一听「高大的男人」、「孩子」,再联想到这地点—犯罪巷,哥谭最臭名昭着的罪恶温床之一—一个在哥谭流传甚广、能让所有混混地痞闻风丧胆的名字,瞬间跳进了他那被酒精浸泡过的脑子。
「蝙蝠侠!」他脱口而出,眼睛都亮了,「肯定是蝙蝠侠!那个穿得跟蝙蝠一样的怪胎!他最喜欢晚上出来,神出鬼没的!一定是他抓了哪个不听话的小孩,在这里————在这里处理掉了!
」
怎幺说呢。
急中生智的回应很有哥谭风格。
如果在哥谭有什幺事情不知道是谁干的,赖在那只黑蝙蝠身上绝对不会有错,反正那个黑蝙蝠都不会站出来解释。
「你们没听过幺!小丑说过!犯罪巷很特别——蝙蝠侠最喜欢在这里吃小孩了!」
谣言止于智者。
但绝对不止于哥谭。
黑哥们在这方面真的很有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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