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处都极细微,但合在一起,感觉像是换了个人一样:老了许多,壮了许多。
仔细再瞅,眼角和眉角抹过胶,包括眼尾的皱纹也是。脸上涂过油彩之类的东西,但并不亮,很是自然。
夹克很修身,林思成垫过肩膀,又刻意的将双臂外张,所以看起来壮了好多。
如果是熟人,如果一直盯着看的话,依旧能认出林思成。做了一下对比,比特勤支队的化妆师要差一些。
但问题是,队里的化妆师一化就是好几个小时,需要的颜料、道具、工具一大堆,而且是好几个人合作。
林思成就用了那幺几分钟?
言文镜越看越是惊奇:「林老师,怎幺做到的?」
「鱼膘提眉,松烟和驴血敷面、削杨木补腮、含蜡丸变声……」
说着,「吧嗒」的一声,林思成的腮帮子一鼓,吐出了两只小木块,「《太白阴经》物《虎钤经》中的小把戏……」
你管这叫小把戏?
几人啧啧称奇,但更让他们惊奇的,是林思成随意一瞟,就识破特勤的手段。
「看手、看脸、看皮肤……」
林思成指了指棒球:「这位爱玩枪!」
他又摘下眼镜,「这位每天敲键盘……」
说着,他又指指牛仔夹克:「这位好武,看走路就知道,是个练家子……」
「关键的是,麦!」
「正常人的眼镜腿不会震,帽檐更不会震,衣领也不会抖……」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只是一错身的一刹那?
林思成的眼睛,得有多毒?
「那些眼线呢?」
「这个更简单:经常下坑的盗墓贼,因长期处于缺氧环境,会导致面部的微血管坏死……」林思成指点着颧骨与眼窝,「这里会泛灰,这里会泛青……」
「而大多数的墓里,都有少量的硫化氢和磷化氢气体,虽然不会使人中毒,但长期接触,会使鼻翼两侧腐蚀性溃烂,即便治好,也会留下暗斑……」
「最关键的地方,则在于手:长期被墓酸腐蚀,会使掌纹模糊……长期徒手掘土,指甲呈匙状凹陷……长期接触汞蒸气,会使手背皮肤鳞状角化……」
言文镜蠕动着嘴唇:他就是专门办文物案的,都不知道这些特征。
突然,他又想了起来:「那些车呢?」
林思成顿了一下:这个还真不是靠眼睛,而是靠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