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他们用什幺办法,必须在年关之前,再给老子运两趟回来!」
「是!」
二狗领命而去。
十万人,乍一听好像是很多的人,但是想要在北加州完全铺开,那和往黄土高原撒几粒芝麻没什幺区别。
这块地简直太他妈的大了,又大又空。
这可不是那个在巴掌大的地方挤了几万人的旧金山唐人街。
这里的县,一个就比得上东海岸的州。
金矿淘金热的浪潮已经褪去,只留下大片大片被河流冲刷过的肥沃河谷,和连绵起伏的丘陵。
这些都是大好的土地资源。
现在,十万人也不过是个开胃小菜。
北加州仅仅是洛森的起点。
他的目标早已越过这片丘陵,投向更为广阔的南方地界。
圣何塞、斯托克顿,那片被后世称为中央河谷的内陆帝国,现在还只是一片被季节性洪水和沼泽困扰的处女地。
那里的土壤,是两条大河冲刷了千万年积攒下来的黑金,堪称地球上最肥沃的三角洲之一。
那里什幺都不缺,就是缺人!
缺足够多,足够廉价且听话的人!
十万双手远远不够。
所以船队还是要回去,带回更多的人。
他的最终目标,甚至不在中央河谷。
洛森的思维空降到更南端,那片此时还毫不起眼的土地,洛杉矶。
1878年的洛杉矶是什幺东西?
狗屎一样的地方。
一个尘土飞扬的墨西哥式小镇,人口刚过一千。
现在是被东海岸资本家和旧金山银行家们鄙夷的,鸟不拉屎的穷地方。
但洛森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
那里有着近乎完美的地中海式气候,还有大片广阔的平原。
除此之外,地下的石油和那个未来将吞吐太平洋的深水良港都还在等着他!
现在这片土地还是一文不值。
这些先期抵达的灾民,在北加州只是农民。
等后续,被他送往洛杉矶的灾民,将是他未来大都市的第一块基石。
那些人将会在那里扎根,繁衍,用最原始的劳作为他一寸一寸宣示主权。
直到他发动那场注定要到来的水权战争,把加州北部的河流都引向南方,点燃那座黄金之城的引擎!
当然,洛森自己也很清楚,当十万黄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