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金条来美国?」
「没错。」洛森顺着她的话编了下去,「我父亲觉得那栋老房子迟早要出事,就让我带着家里的一部分积蓄,主要是金条,来这片新大陆寻找机会。
二狗和三狗,负责保护我的安全。
谁知道,在海上遇到了风暴,我们的船出了事,跟其他人也走散了。
等我醒来,人就已经在旧金山了,金条不见了,还被人当成猪仔卖到了铁路工地……」
他将自己的经历说得跌宕起伏,合情合理,听起来就象是那些冒险小说里的情节。
玛琳信了。
她觉得之前的一切不合理之处,现在都有了完美的解释。
她拍了拍洛森的手:「苦难已经过去,现在一切都好了。」
随即,她又想到了一个新的问题:「既然你现在不缺钱了,为什幺还要留在这里呢?
去镇上,或者干脆去旧金山,不是能过得更好吗?
为什幺要待在这个又穷又偏僻的乡下地方?」
洛森迎上了玛琳的眼睛。
「因为在这里,我能睡个安稳觉。」
他轻声说道,「在工地的那三个月,我每天都活在恐惧和饥饿里。是你和露西收留了我,给了我一个屋顶,一顿饱饭。在这里,我感觉很心安。」
他说出了一句玛琳听不懂,却能感觉到其中分量的中文。
「吾心安处,是吾乡。」
然后,他切换回英语,微笑着补充道:「对我来说,哪里能让我的心感到安宁,哪里就是我的家。所以,在你们赶我走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
「我们才不会赶你走呢!」
露西立刻从门槛上跳了起来,大声反驳道,「妈妈才不是那样的人!对不对,妈妈?」
玛琳没有说话,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洛森。
夕阳的最后一缕余晖落在他的脸上,让他那张年轻英俊的东方面孔显得格外柔和。
夜幕悄然降临,将整个农场笼罩在一片静谧之中。
院子里燃起了一堆篝火。
橘红色的火焰舔舐着架在上面的鹿肉,发出一阵阵滋滋的声响。
油脂滴落在滚烫的木炭上。
激起一缕缕带着焦香的青烟。
这顿晚餐是洛森亲自指挥的。
三狗的刀工极好,他将最鲜嫩的鹿里脊切成薄片,用从镇上买来的啤酒、盐和一些不知名的香料腌制了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