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林县北部,海岸山脉深处。
强尼正裹着一张臭烘烘的熊皮,就着篝火,喝着最后一瓶劣质威士忌。
山顶的寒风,刮得人脸生疼。
「妈的,这鬼天气————」
他刚骂了一句,突然,身后的那片空地上,空气陡然扭曲。
强尼和他的手下们立刻端枪警戒。
但很快,三十六个赤裸着上身,皮肤呈古铜色的高大身影,就这幺凭空出现在了月光下。
他们不是1878年那些骨瘦如柴、眼神麻木的保留区印第安人。
而是数百年前这片土地真正的主人!
每一个都身高超过六英尺,肌肉更像是花岗岩一样虬结!
他们只在腰间围着简单的鹿皮,却好像完全感觉不到这刺骨的寒冷!
强尼都看呆了。
这才是真正的野蛮人啊!
他立刻放下枪,挥了挥手。
早已准备好的武器箱很快被打开,温彻斯特、柯尔特左轮、锋利的骑兵刀,在月光下闪着凛冽寒气!
没有交流,完全不需要交流!
那三十六名波莫战士立刻井然有序地为自己配备武器。
五分钟后,三十六骑全副武装的印第安人已经整齐跨坐在马背上。
他们齐刷刷地转过头,望向东南方雷丁牧场的方向。
那名首领举起手,猛地向前一劈!
"hmph!"
一声压抑的喉音。
三十六匹战马冲出山谷,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强尼站在原地,许久,才打了个冷颤。
「fuck!这群红皮杂种,比我们鬣狗还像他妈的魔鬼啊。」
苹果园里,洛森缓缓吐出一口白气。
他能感觉到,那股新生狂野的力量,已经开始奔腾。
「这支印第安人小队————」
他想了想,脑海中浮现出在加州很常见的,那种叫声悲切却总是盘旋在腐肉上的鸟。
「就叫老斑鸠好了!」
赛拉斯·雷丁那六十人的私人武装,在洛森眼里,连一盘开胃菜都算不上。
经过这几次的实战,从血洗治安所到团灭平克顿精锐,洛森对自己摩下死士的战斗力已经有了一个极其清晰的认知。
这些当然不是19世纪的乌合之众。
他们不是那些全凭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