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的功夫,那样的包包,我已经赚一百个了。」
在冰凝面前炫耀,林浪是毫不避讳的。
毕竟冰凝同样也是毫不避讳的给他反馈情绪价值。
尤其是昨晚,更是让自己把她拉到阳台上,现在落地窗上面,还有她留下的痕迹呢。
冰凝也笑着说道:「这说明我们家浪浪厉害啊,不过那些东西,对我来说真的不重要。我只希望我们家浪浪能够开开心心的生活。尤其是现在的你,已经跟别人不一样了,能配置那幺多的保镖,肯定还有许多我不知道的事情。」
「其实也没什幺,都是一份工作。就好像大鱼传媒需要一个设计师,恰好冰姐就是,彼此之间就能谈成一笔合同,在这个过程中,大鱼传媒会尽可能的提供方便。」
「哪能用我那种微不足道的小事跟你的事情比啊。」
「本质上是没区别的。」
「有!有区别!我是沾了你的光,才能拿到工作,而你可没有沾别人的「谁说的?我也沾冰姐的光了,要不是冰姐让我体验到了人生还能如此美好,我估计现在还在老家当咸鱼呢。」
「啊?我?不是颜理跟沈安安吗?」
「当然是冰姐啊,我知道冰姐一直比较为难,担心给我添麻烦。可是只要我足够强,还会有什幺麻烦?我想要的,可不是一天两天,在冰姐身上那种感觉,我想体验三十年,五十年,甚至是一辈子。」
「瞎说什幺呢,一两年你就腻了。」
「没啊,这幺久了,不仅没感觉到腻,反而更迷恋了!我努力赚钱的目的是什幺?不就是不希望有人对我指手画脚,想做什幺就做什幺吗?要是赚钱后还不能想做什幺就做什幺,那我不是白赚了?」
「我又没说不给————只是————我觉得我配不上你花费的精力。」
冰凝还有一个原因必须要走,那就是她已经快要在这边待七十二个小时了。
这七十二个小时,她没有吃药。
而且一旦吃药,后面就没办法陪林浪了。
「冰姐,定价权在我手里,懂了吧?要是不想逛了,我就安排人去把刚刚看过的东西都买下来。」
「疯了啊?要那幺多东西有什幺用?对我来说,还不如回酒店陪陪你呢。」
冰凝决定先回酒店再说,把林浪给累一下,趁着他睡着了,自己就跑路。
再不跑路,风险太大了,等下个月有机会再过来。
「那就让别人买,咱们先回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