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镜体上分别展示了他在擂台横扫千军、古装儒雅的角色、拿着麦克风唱歌……
这封面标题也很霸气:**du**
副标题写着一行字:**wonderful life**
威廉姆斯盯着看了几秒,忍不住点头:
“确实够吸睛!”
尤其是杜笙那张脸,配上这种视觉冲击力,光看封面就让人想继续翻下去。
翻开第一页,前语写得很有意思:
“2年前,我们就注意到了这个来自东方的年轻人。
他在亚洲掀起一场风暴,成为当之无愧的偶像天王。
而现在,他正一步步走向更大的舞台,迈向世界级巨星的位置。
这一次,我们用高纬度视角,去认识一个不一样的杜笙。
尽管他拥有众多身份,但北美大部分人第一次记住他,多半是他在拳台上那记重拳。
没错,在我们的最初印象里,他是一个格斗拳王……”
威廉姆斯越看越觉得,杜笙像一块不断折射光芒的宝石。
每换一个角度,都能看到新的精彩。
第二页的标题很简洁,就两个字:
“歌手”。
杂志从杜笙最早的音乐起点开始讲起。
酒吧驻唱,为电视剧唱主题曲,到后来第一张国语专辑在华语圈掀起热潮……
接着,他打入灯塔国市场,第一张英文单曲就登上公告牌排行榜。
整段文字配了不少照片。
有他在录音室里专注调音的画面,也有他在舞台上激情开嗓的瞬间。
图文结合,既丰富了内容,也增强了阅读的代入感。
接下来的几页,杂志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揭开杜笙的其他身份:
编剧、演员、制作人……
看到这儿,威廉姆斯忍不住心里嘀咕。
这期《福布斯》不会是收了红包吧?
怎么字里行间全是夸人的词儿?
其实毛都没一条。
《福布斯》只是客观地呈现事实,结果因为事迹太猛,反而让人觉得像是收钱软文。
最后一大块篇幅,聚焦在他最不为人知却最厉害的身份。
——白手起家的创业者。
这部分写得格外详细,整整用了三页纸。
先是介绍他在东方创办的一系列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