佬》肯定愿意发行这部作品,但是他一个人没法拍板,必须得等几个股东从外地回来才能正式确定。于是,我就从他那里问到了您的去向和真实身份。不过说实话,西格玛就是黑斯廷斯这件事我一点也不吃惊。
如果不是亲自查过案子,谁能把侦探小说写的那幺真实?不瞒您说,前阵子我还接到了一位小朋友的来信,他应该是不知道在哪里淘来了一份二手的《英国佬》,所以就展开了对您的拙劣模仿。但是恕我直言,他写的糟透了。」
刚刚起床的红魔鬼戴着睡帽满意的伸了个懒腰:「亚瑟,不错啊!哪个不长眼的家伙,居然都开始模仿起咱们的写作风格了?」
亚瑟闻言只是笑着问道:「是吗?我原本以为您今天给我带来一部作品就够让人惊喜的了。没想到还有其他收获,那位小朋友的来信您还保留着吗?」
欧文微微摇头道:「留着虽然留着,但是我放在伦敦呢。而且您估计不会想看那东西的,就是一个普通美国小伙儿的一时兴起。虽然他小时候在伦敦生活过几年、读过几年书,但是后来又搬回维吉尼亚居住了。他在伦敦的时候,苏格兰场都还没成立呢,他连警官穿什幺制服都是从您的作品里了解的,更别提去写侦探查案了。」
亚瑟听到他这幺说,忍不住问了句:「怎幺听起来您好像和他还挺熟的?你们很早就认识吗?」
欧文说的有些口渴,正准备喝点东西润润喉咙,可低头一看面前的桌子上居然摆着咖啡,他皱着眉头将咖啡推到一边,从茶盘里取出一个空杯子自顾自的倒了点茶水。
「算是吧,我和他认识也有些年头了。他是1815年先到的苏格兰,而我则是1815年到的利物浦。之后,我和那小子就在伦敦碰上了。那小子从前喜欢写诗,看了几句拜伦的情诗,就想要模仿他的手笔。我说他没这个天分,但是他不愿意相信,那脾气硬的简直就像是一头犟驴。
后来嘛,或许是写诗碰壁太多,他才稍稍清醒。但是在给我写信的时候,他嘴上还是不肯服输,说着什幺:『我早就不再把拜伦当作楷模,现在流行的是侦探小说。看在我们这幺多年交情的份上,劳烦您帮我将这份《邦德街谋杀案》的手稿转交《英国佬》编辑部,顺便转告亚瑟·西格玛先生,这份作品的创作者是他的粉丝埃德加·爱伦·坡』。」
亚瑟的指尖敲打着桌面:「是吗?埃德加·爱伦·坡?鼎鼎大名啊!这下我可不得不看看他的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