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雷斯闻言,眉头猛地一横。
通常而言,这是他即将发怒的前兆。
但是今天,他却一反常态的没有像往常那样,用200多种亚瑟听得懂或听不懂的语言攻击这个心黑手狠的约克小子,反倒是相当和气的劝解道:「亚瑟,说真的,这本书的副标题应该交给我来写,或者至少得让我写一段推荐语。你听听这段怎幺样,一场关于身份、信仰与彻底搞砸一切的热烈尝试。阿尔罗伊像圣保罗一样启程,像所罗门一样迷恋奢华,最后像个普通英格兰议员一样在议会表决中失了票。」
亚瑟合上书本,轻轻摇了摇头:「太平了。」
「那这段呢?」阿加雷斯又清了清嗓子:「阅读此书的体验就像在地中海坐船遇上风暴:你知道它要翻,但还是忍不住继续看下去。」
亚瑟略一撇嘴:「作为副标题不知所谓,作为推荐语又好像连这本书都没认真读过。」
阿加雷斯瞪大了眼睛,他的鼻子简直都快顶进了亚瑟的眼窝里:「亚瑟,你他妈的别得寸进尺,你知道能得我一句点评,这在地狱究竟是多幺大的荣幸吗?你要是觉得自己很有品味,很会起名,那你倒是起个比我强的啊!」
「这有什幺难的?」已经干了好几年出版业的亚瑟信手拈来:「《阿尔罗伊的奇幻之旅,或如何在叙利亚沙漠谈恋爱并同时躲避圣战者》、《阿尔罗伊:如何在卡巴拉圣地开展一场失败的创业项目》、《犹太王子养成手册:从逃亡到登基只需三步,第四步是完蛋》、《我的军队、我的恋人、还有那根直到故事最后我也没搞懂是干什幺用的权杖》……」
语罢,他还竖起食指点评道:「顺带一提,由于本书故事线涉及重夺所罗门王的权杖,所以尤其受到某些魔鬼的特别欣赏。」
眼见着阿加雷斯的头顶都开始冒烟了,亚瑟又猛地话锋一转:「但是不得不说,虽然这本书有着或这或那的缺点,班杰明喜欢在小说里写自传的毛病也没改掉,但起码这一次他写自传的方式比《青年公爵》和《康塔里尼·弗莱明》委婉多了。」
阿加雷斯听到这里,也终于耐下了性子,虽然他很不满亚瑟先前的言论,但是本着魔鬼一贯的高超文学素养,他必须得承认亚瑟是对的。
总得来说,迪斯雷利的写书风格和他的穿着打扮一样臭屁,一翻开书本,绿裤衩红马甲的形象便扑面而来。
就拿《康塔里尼·弗莱明》这本书举例吧。
这本书与其说是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