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不列颠饭店,咱们今天就去那儿。」维多克夹着一根雪茄,高谈阔论道:「现如今,巴黎的馆子没有几个地方能比得上那里。你们这些英国人也许不懂烹饪,但你们的钱包教会了法国厨子该如何把牛排烤得外焦里嫩。」
亚瑟望着窗外的风景道:「您常去那儿吗?」
「也不算经常,偶尔会去。」维多克嘴角带笑:「那帮爱喝酒的记者常去那里凑热闹,所以在那里吃饭,有时候能比看报纸更快听见明天的头条。喔,对了,乔治桑原本就住在不列颠饭店楼上,但是她前两年换去法兰西饭店住了。」
「因为什幺?」亚瑟不咸不淡的问道:「爱国?」
维多克闻言哈哈大笑:「老弟,你的幽默感总是恰到好处。」
亚瑟叹了口气,抽出雪茄盒道:「维多克先生,你们总是喜欢误解我,很多情况下,我可不是在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是吗?」维多克掏出火柴盒扔了过去:「你对李斯特的那篇文章也是吗?」
「这事情不是我挑起来的,但是如果他非要认为可以不把我当回事,那幺,是的。」
「说的也是。」维多克吐出烟圈:「我也觉得那小子这两年太飘了。尤其是那句『我即音乐会』。他抄袭太阳王的『朕即国家』,难道就不脸红吗?」
说到这里,维多克顿了一下:「不过,虽然他是狂傲了一点,但是在钢琴上,全巴黎还真的找不出一个比他更受欢迎的。嗯……假使萧邦可以改掉他腼腆的毛病,或许勉强可以算一个。但除此之外,真的没有了。如果你真的要和他在巴黎过招,最好做足准备。」
「谁说我要在巴黎和他过招的。」亚瑟笑了笑:「我要他到伦敦去。」
「伦敦?那倒确实是个好地点。」维多克迟疑了一下:「不过,你怎幺能保证李斯特一定答应去你的主场呢?」
亚瑟倒也不怕维多克把他卖了,毕竟维多克在伦敦的生意全都捏在他的手上:「维多利亚女王陛下要在白金汉宫办一场音乐会,以李斯特对名望的追求,我觉得他多半会去的。如果再给他一个在这场音乐会上堂堂正正击败塔尔贝格的机会,我想不出他有什幺拒绝的理由。」
维多克听到这儿,忍不住后背冒汗。
诚然,如亚瑟所说,假使是他维多克处在李斯特的位置上,他也同样不会拒绝。
毕竟这可是扬名立万的大好机会,维多利亚女王的音乐会,那必定是高手云集的地方,欧洲音乐界想必都会聚焦这场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