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琢磨了半晌。
这玩意儿,说是考刑名法度,可背后却是一道考察立场的题目。
如果放在大明朝,这案子都不用审,只要是个读过书的,都明白该怎幺判。
可现在的问题是,这场考试不是大明朝的科举啊。
佃户状告旧主,攻伐官军,这哪是大明衙门的公文里能出现的词汇?
思来想去,吴熙最终提笔写道:
「张氏虽已归降,但旧罪不可轻饶,否则百姓不服新政。」
「此案当秉公处理,切不可放过任何宵小之辈。」
「至于军中领兵大将一事.」
吴熙想了半天,还是决定为其开脱一二:
「自古刀兵相见,凶险万分,伤及无辜百姓不可避免。」
「但既然是大将,必是一军砥柱,如果轻易处罚,恐怕底下士卒心怀不忿。」
「依学生看,不如令其戴罪立功,以观后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