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去了点燃火绳的步骤,训练有素的抬枪手,发射能快上许多时间。长毛贼里……竟有如此能工巧匠?竟能將燧发机装到抬枪上?!”
“短毛的自生火銃用得更多,这更像是短毛的手笔,江知府的楚勇首战短毛,就吃了自生火銃的亏,楚勇折损甚重,了好几个月时间才恢復元气。福军门,你再看这些贼兵。”
说著,面无表情的李孟群指向战场上那些穿著杂乱对襟短褂號衣的太平军尸体。
“这些长毛多是新附之眾,操练不精,就是这样的长毛部队,其军中骨干,却已开始为其装备如此利器,其精锐部队,所装备的燧发抬枪只多不少。
若他日阵前我们遭遇的是成千上百手持此等改良火器的广西、湖南老贼……似今日这般衝锋,还能有几分胜算?”
比起髮匪能改进装备燧发抬枪更令李孟群担忧的是,长毛居然能给新兵队伍都装备上此等利器。
长毛尚且如此,更遑论更重视,更喜欢用火器的短毛了。
思及於此,李孟群下意识地瞥了一眼他的赣勇所装备的鸟銃,忧心不已。
光靠鸟銃,想剿长毛估计够呛,还是得像荆州將军乌兰泰一样,从洋人手里买些洋枪洋炮才行。
福诚肃然,点点头说道:“少樵所言,字字珠璣。发逆並非一味蛮干,其亦知取长补短,改良军备,看来,往后这仗,得更打起十二分精神才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