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枪贵,子弹也贵。消耗的子弹还非常多。用完了还不好补充。
谁家土匪用这样的枪,绝对会被骂败家仔。
所以,唯一的可能……
「看来,你不是一般人。」
「我……」
「你特别注意到了汤姆森冲锋鎗。显然,你认识这种枪。还知道它的优点和缺点。所以,你的眼神变化不定。看来,你是我们的同行。」
「什幺同行……」
「我叫张庸。是复兴社特务处的。你说呢?」
「什幺?你,你……」
「看来,你认识我。」
「不,不,不认识,不认识……」
日谍急忙否认。
然而,他自己都知道,无法掩饰。
他的声音逐渐的微弱下去。显然是自己都觉得自己没救了。
他露馅了。
他暴露了。
等待他的,将是地狱般的考验。
他甚至在想,酷刑是从什幺开始?是一顿暴揍?还是辣椒水、老虎凳……
「你出来做什幺?」
「去,去,去亚细亚当铺……」
「当什幺?」
「当……」
日谍语塞。
他忽然发现,张庸手里握着一个玉蝶。
不妙的感觉再次涌起。
「当这个?」
「是的。是的。」
「你拿着一万银票,去当一个玉蝶?」
「我,我……」
日谍无法圆谎。
虽然他脑子转的飞快。可是,他的猝不及防啊!
谁能想到,光天化日之下,都会被人打闷棍。关键是,他们以前就是专业劫道的。专门打劫别人。现在角色忽然掉转过来,他完全不适应。
大意了……
没有闪……
「这是信物吧?」
「不是,不是……」
日谍急忙否认。然后发现自己又错了。
完蛋。他的否认就等于是承认。日谍彻底沮丧了。他耷拉着脑袋。
没想明白。怎幺自己总是说错话了。
可是,他就算不说话,也等于是默认啊。玉蝶在张庸手里,就是致命的证据。
归根到底,还是被抓的缘故。
被抓了,说什幺都是白搭。说什幺都是错的。主动权在别人手里。
「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