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来,之前以巡按御史身份,隨同朱寅出征西北,和朱寅相处数月,见证朱寅西北言行,是以有所弹劾。”
他拿起两份弹章,对眾人示意,“虽说这是题本,內容也不是秘密,可本官还是在此解释一二。郑国望、郝运来二巡按,共弹劾朱寅四大款。”
“一是弹劾独断专行,凡军务大事,从不与巡按御史商议,而是一言而决,有违朝廷体例,视巡按御史为虚设,垄断军权。”
“二是弹劾朱寅不经请旨,不经部议,擅自用缴获赏赐將土,数额多达三十余万两。
缴获之金银乃是公帑,按制必须造册上缴,帅臣岂能擅自挪用?是以参奏朱寅邀买军心,
结恩於下。”
“三是弹劾朱寅轻桃草率,置大军安危於不顾,视军国大事如儿戏。指责朱寅爱冒奇险,轻率冒进,以侥倖之心玩忽战场,即便胜利也是损失惨重。”
“四是弹劾朱寅曾经临阵脱逃,弃李如松於鸡鹿寨,只率数百人仓皇南逃,结果半路被火落赤围困。说若非两人率军相救,朱寅已经兵败身死。”
“这四款罪状,据本官所知,並无真凭实据,大有可商权之处,颇多存疑。”
“朱少司马,这四款罪状,你可要当眾自辩么?”
ps:郑国望和郝运来弹劾小老虎四桩罪,你们说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