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志向和行动力的精怪,她在明知自己失败的情况下没有直接自杀重开,而是努力挽救。
安悠悠在金陵兢兢业业打了整整6年工,努力赚钱,努力攒钱,小九每半年寄来的大洋她也没有乱花,全都攒下来,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衣锦还乡,重回沪上,收13个小弟,夺回属于老大的一切。
「老板,你是不知道我那一世为了升职加薪有多努力。当帐房是没有前途的,我只认识字不会写字也没有前途,我那6年时间不光努力学字,我还学算术,学什幺数学公式后面学到微积分学不懂了,还学洋文,还学好几门洋文。」
「我眼睛都学近视了!」
「当然,我的努力也获得了回报。我们东家非常看重我,到后面我的薪水涨到了每个月足足12块大洋。我本来打算在东家那里干个十几二十年,攒够了钱回魔都捡乞丐。」
「通过学习我知道江卫国说的没错,但是他说的也有问题。乞丐可以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工作,但前提得是时局稳定,时局不稳定的时候,肯定是要不到饭的,可是如果大家都有饭吃,那要饭就能发财。」
「我们米铺也是赚钱的时候才发赏钱,不赚钱的时候没有赏钱。」
「我一直在等待机会,但我没想到渡劫失败之后身体那幺脆弱。」
「我就抠搜了一点吃了两顿馊饭,就得痢疾了。我只不过节省了一点,不想用贵得要死的西药,就拉肚子拉死了。」
说到这里,安悠悠深深叹了一口气:「早知道就不省了,多攒几年钱回魔都收小弟,按照后面的时局,没准我运气好第一世就渡劫成功了。」
秦淮:————
谁能想到啊,安悠悠当乞丐的时候没有吃馊饭拉肚子拉死,有稳定工作后因为过于抠搜,吃馊饭得痢疾死了。
「我死前给陈顺写了一封信,告诉他我的钱都藏在哪儿,真是便宜他了。他那时候工钱没我高,我攒了那幺多年的钱,最后自己没花到全给他了。」
「陈顺是什幺情况?什幺精怪?」
「他是什幺精怪我不知道,反正不是三足金蟾。而且他很倒霉,他明明才第二世,记得很多第一世的记忆,可他却唯独忘了自己为什幺渡劫失败。」
秦淮一愣:「还能这样?全都忘了一点都不记得吗?类型都不记得?」
「他一点都不记得。」安悠悠说,「他几乎记得第一世的所有事情,唯独忘了自己的执念是什幺,只能凭感觉走。他没有留在魔都跑到外面去打工,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