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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狗与不速之客(2 / 4)

将大傻哼扑倒,残破的黑色利爪将他按住,大到夸张的大嘴咬在大傻哼的肩膀上,几乎把半个身子都钳在嘴中,紧接着便是稀溜咕噜的吸吮声。

……

鲁格提着棍子,按照记忆中的路线走走停停。

他腰间已经不是松散的草裙,而是一件由虫壳和兽皮拼凑的短裤。早就准备妥当又设想过无数次的东西,上手自然简单,也很顺利,短裤上兽皮最柔软的一面朝里,虫壳的边角以兽牙钻孔,穿绳固定压角在兽皮外,可以有效的防止跑动时磨到肉。

最近好像真的有点胖了,他心想。

这个方向,他只在最初参与族群狩猎时来过几次。

圣主的大洞附近更是只去过一次。

想要感受法术的强度,最强壮的大傻哼是个比较好的选择,也许还可以去捉弄一下艾丝金。

若是恶臭肌肤法术没有问题,并且他真的可以一直维持着法术,那他倒是可以考虑用虫巢中的材料来加固一下铠甲,从短裤变成半身甲。

族群为主人准备的大洞,本来就类似圣地或是禁地一般,不会有狗头人在附近乱闯,这个黑爪主人却还是选出一个守卫,还赐下神奇的果子让守卫变得更强大,明显是不喜欢被打扰,也许还是个喜欢睡觉的家伙。

鲁格还真想看一看,那个神奇的果子把大傻哼变成一幅什幺样子。

若是黑爪主人不在,他不介意用法术温柔的放倒大傻哼,然后进洞里逛一逛,看一看黑爪圣主还有没有存货。

其实最好的情况就是这位黑爪圣主出去狩猎,独自把大傻哼留在那里。

一个又一个路口。

他脚步时快时慢,走了许久,已经有点开始自我怀疑。

越走下去越是觉得,自己可能已经迷路。

一位会迷路的巫师学徒,着实是有些丢人。

他一时想到了巫师学徒的魔宠。

据说魔宠都有记路的能力,原本人们成为巫师学徒后都会在第一时间去挑选一只伴生魔宠,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已经很少有兽王巫师之外的巫师去契约魔宠。

起因便是兽王巫师道路的崛起,在早期有人开发出一种针对性的,只要捉住对方魔宠,就能隔着遥远的距离伤害魔宠主人的法术,甚至直接让契约另一边的巫师身死。

兽王巫师自然是找到了克制化解这种法术的办法,但其他道路上的巫师却不会为此大费周章,甚至要浪费一个法术位,同时也不想让自己有个致命的漏洞,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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