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
凡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子,管你被告的是尚书之子还是总督外甥,海瑞当天就结案宣判,人犯收监。
见案子审理得迅速,海大人果然不惧富户乡官,有冤的百姓胆子壮了,纷纷前来抚院投状,一天之内,便受理案件一两千。夜间,面对如山的状子,王锡爵又一次犯愁了,这么多的案子,根本无法从容调查取证。若是一件件审,旷日持久,显然不行。总不能再像苏州那样‘受而不理’吧?
怎么办呢?海瑞早有注意,他奋笔疾书了几条审理原则,命王锡爵照此执行。只见海瑞写得是:
‘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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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
今天有点事儿,就先发一章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