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点:香港有专门的词曲人协会,
保障音乐人利益,有版税分成。」
「版税?」
罗大佑擡头。
「你写了一首歌,交给词曲人协会管理,给他们20%的费用,他们帮你收钱。
比如电台、电视台用了你的歌,无论什幺形式,只要用了你的歌,用了多少次、
多长时间,都要按标准给钱的。
如果不给,协会帮你打官司,你什幺都不用管。」
这个协会是在1977年成立的。
香港虽烂,但有一些东西确实做的很好,像顾嘉辉,退休之后每年还能收到20万的版税费。
「台湾没有这个!」
罗大佑不自觉道。
「台湾当然没有了,那边环境太糟了,音乐人束手束脚。香港的创作自由和利益相对有保障,你能获得更大的舞台,如果你来港,我可以给你投资成立自己的音乐厂牌。
这里的原创力量一般,很多人翻唱日本歌,中国人还是要创作中国人的歌才对。」
「中国人创作中国人的歌———."
罗大佑没有反驳这句话,看了看他。
对方意思清楚:让自己给他写歌,且保证安全,同时希望自己来香港发展,
给的条件很丰厚。
「陈先生,你不像个大陆人。」
「你见过大陆人?」
「没有,我感觉你不像,你行为野蛮了点,不过你确实像个生意人。我没有清高到不食烟火,我以后或许会碰到麻烦,但目前为止,我还愿意待在台湾,感谢你的好意。」
「没关系,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
陈奇看了看时间,还有下一位嘉宾要聊,遂站起身:「好了,我不打扰了,
希望我们早日合作。」
罗大佑盯着他伸出的手,还是快速的握了一下。
等陈奇出去,几秒钟后,滚石唱片的人又滚进来了,颇为狼狈:「他跟你说什幺?他跟你说什幺?」
「你挨揍了?」
「没有,不过那家伙力气太大,我根本动不了——他到底跟你说什幺?」
「劝我与他合作,我说暂时不想。」
罗大佑没提别的,他脑子又不缺根弦。
对方却很不满,道:「还暂时?你应该说绝对没可能的嘛!新闻局对你很火大,如果知道你跟大陆人员接触,分分钟封杀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