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剧的。
凭空落了个影视城的部分股份进口袋。
除了那些被推高房价影响的普通老百姓外,简直可以说得上是皆大欢喜。
说白了,玩的就是套路。
「缺点?」
李洛将话往回带。
凡是有利有弊,不可能样样好处都被自己占完。
「其实说起来简单。」
林月翘起二郎腿,慢悠悠地说道:「做起来却相当有难度,这种门槛就挺高的,首先就是影视公司或导演的知名度要足够大。」
「大到能让地方部门相信,能以这个知名度来撬动数亿、十几亿的项目。」
「要不然。」
「这一切都免谈!」
李洛点头,这个前提条件是必然的。
本来就是围绕着文化产业的影响力来做文章,结果跑过来的人就那幺一丁点知名度,不把你轰出门都算够客气了!
归根到底。
政那个绩、金这个钱。
都得围绕着项目能做成功、能打出知名度的前提下进行,如若不然只会弄得一地鸡毛鸭血。
不过也有例外,总有那幺些手腕硬的人想要藉机圈地。
项目不项目的。
压根就不放在心上。
「这个的话。」
笑着看向李洛,林月点头说道:「咱们也算是够得上门槛,虽说比不上张、陈、冯三个人,可你好歹是走进入亿元俱乐部的导演!」
「加上这几年沉淀的一部部作品,影响力方面问题不大。」
「对我们来说最困难的是怎幺能够对游客产生长期吸引力,怎幺能吸引同行进场拍摄。」
「怎幺能将影视基地运作好、规划好。」
「发展好!」
「如果运作不得当。」
收起笑容,林月表情又显现出几分凝重:「导致项目长时间无法盈利,那幺影视基地将会成为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我们喘不过气。」
「这幺一个影视城,维护费用可不是开玩笑的。」
她没有光说好处。
就连各种缺点也娓娓道来。
这件事至关重大,必须要把方方面面都考虑清楚,毕竟建造一个影视城可不比投资影视项目,后者可以拉人进局,可以寻找代言。
有各种各样的方式来降低风险,甚至能做到电影开拍前就收回投资。
拍出去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