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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可·杰克逊不用说,把摇滚融入节奏布鲁斯的大师,这个早有定论,林见鹿自从《21》上市,也被欧美歌坛公认为当代融合多种音乐风格的大师,他不但把摇滚融入节奏布鲁斯,甚至还把摇滚融入了说唱。
即便是在阿美利加的说唱圈子里,像《lose—yourself》这种说唱摇滚,也是硬核到不能再硬核了一要不然,林见鹿凭什幺刚一出道就江湖地位那幺高!
销量爆棚当然是必要前提,但在销量爆棚之上,对整个欧美流行歌坛的音乐发展、风格融合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提供了众多可供借鉴的、绝对优秀的超强范本,才是他地位超卓,一张专辑出手,直接被擡高到可以跟麦可·杰克逊并驾齐驱的高度的核心原因一也是他出道一年多,虽然负面评论并不是没有,歌坛内部也绝对不是所有人都对他口服心服,但基本上至今为止,他一路平稳地走到了现在,基本上各方势力都对他保持了基本尊重的核心原因。
你的确有才华,的确拿出了超屌的东西,干这一行的人,就对你还是会有很多基础的、起码的尊重的——这也是江湖的一部分,道义自在人心。
当然,也正因此,林见鹿才会在玛丽亚·凯莉、珠儿·克尔彻这样的内行,乃至雨果·维文、基努·里维斯这样有志于入行的人心里,有着绝对的高山仰止的地位。也才会让珠儿·克尔彻心甘情愿地几乎伏地如奴仆般恭顺和跪舔。
然而————
嗯,林见鹿抄就肯定没问题,两三年过去,越抄越流畅、越抄越自如,但你真要讲理论,他哪怕到现在出道两年多快三年,一边红、一边抄、一边其实也在自己不断地摸索、学习,但是在两位diva面前,他依然不敢随便吹牛逼。
「我————就是觉得那样做比较酷————」
「道理我不懂,我没有学习过音乐。一天都没有过。」
「我只是喜欢音乐,喜欢听歌,所以就什幺都听,听来听去就自己写、自己唱,还好,大家都挺喜欢的,这让我很开心。」
嗯,自从出道以来,林见鹿基本上别管走到哪里,都是这一套说辞而已,没办法,简历就放在那里,高中都没混到毕业证,从小就爱打架,在自己穿越过来之前,原主甚至都没有摸过任何一种乐器————
但偏偏,每次他说这些,收获的却又总是每一个听众满脸的感慨、满眼的膜拜,「林,你真的是个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