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快,一炷香的时间,已经开始有人上去写了,你也快去写一首。」
潘筠幸灾乐祸道:「你要是夺了魁首,那才是好玩。」
薛韶偏头看她:「好玩?」
潘筠重重点头:「好玩,非常好玩。」
她推着他起身,催促道:「快去,快去,你要是夺了魁首,一观便知,你要是夺不得,我再告诉你。」
薛韶就起身,还邀请黄荃和戴富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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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荃摇手:「我本就不擅诗词,何况这酒楼里还有这幺多才子佳人,我更不敢班门弄斧了,薛兄请吧。」
不错,诗会,除了男子可以写诗参选,女子也可以。
薛韶起身往台前摆放的长桌而去。
台前摆了三张长桌,长桌上摆了九套笔墨,谁若是作出诗句来了,当即可以上前写。
写完后签上名字交给一旁的书童,待一炷香结束,书童就按照收上来的诗句顺序一首一首的念,最后是二楼上的评委和这楼里的客人们共同评选出魁首。
这样的机制选出来的诗很能服众,据黄荃所言,至少目前为止,被选出来的魁首,哪怕诗句赏析意见不一样,但对其能力和诗会的公平性,大家是没意见的。
潘筠也认同诗会上选出来的诗是好的,但是否代表了魁首的能力就不一样了。
毕竟,若魁首比别人提前知道选题,提前斟酌了几首诗备选呢?
别人或许只有一炷香的时间,但他却有可能有一天、三天、甚至更长的时间准备。
潘筠兴味地盯着飘香楼东家和二楼的评委们看。
薛韶走得缓慢,待他走到桌前时,他已有了,当即提笔就写。
他见过大海,出过海,甚至打过海仗,在大海上曾生死一线过,他对大海的了解并不比这些土生土长的潮州人少。
他笔走龙蛇,很快写完一首诗,想了想,还是落款薛闻。
他字闻韶,即便很少用,但官场中消息灵通者,说不定知道,所以只取一字使用,隐去韶字。
薛韶放下笔,将写好的诗拿起来吹了吹,干了便交给站在一旁的书童。
书童低头看了一眼,目露惊讶。
书童既然是书童,自然是识字的,而且他在这里久了,即便不会作诗,也有赏析的能力。
这诗不说是不是最好的,但这一手字,的确是全场最好的。
薛韶转身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