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词写的非常详细,这女子也是京中某位小官的女儿,一个月前,在游园的时候,和赵靖偶然相识,一见倾心,于是主动追求,两人很快便走到一起,这一个月来,经常在某处别院中私会————
私会归私会,这段时间,他们之间最亲密的行为,不过是搂搂抱抱。
但昨晚,赵靖却不满足于搂抱,借着酒劲,强行侵占了她————
林宣又看了看赵靖的证词,他也承认昨晚和那女子发生了关系,但却否认了强暴,并且和这女子的说法截然相反,在他的证词中,昨夜是那女子主动的————
从这两份证词来看,情况对赵靖十分不利。
昨夜他是喝了酒的,证词本就没有那女子的可信。
更何况,这种案件,不管是民间还是官府,都更愿意相信女子的话。
毕竟,在这个时代,有哪个女子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
只要有女子状告强暴,被状告的男人,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不在场,又或者不曾与女子发生关系,否则很少有能脱罪的。
赵靖自己已经承认了昨夜两人发生过关系,这种情况下,官府大概率会直接采用那女子的证词————
宛平县令悄然走到林宣身旁,小声说道:「陈大人,依下官之见,此案还是私下里审吧,若是事情闹大,赵公子不仅要被判徒三年,以后也不能再参加科举,您放心,下官一定会妥善处理的————」
林宣摇了摇头,说道:「无妨,劳烦周县令将那女子传到公堂,本官自有办法知道,他们谁的供词是真,谁的供词是假————」
宛平县令只能道:「好,好吧————」
林宣一杯茶还没有喝完,几名县衙衙役,就带着一名年轻女子来到了公堂。
赵靖看着那女子,焦急道:「阿茹,你快告诉他们,我们是两情相悦,我没有强迫你————」
那年轻女子面色苍白,看向赵靖的目光中带着浓浓的恨意,咬牙道:「赵靖,是我看错了你,本以为你知节守礼,没想到,你就是一个人面兽心的禽兽————」
赵靖身影一晃,瘫坐在地上,伸手指着那女子,颤声道:「阿茹,你,你怎幺————」
林宣缓缓起身,从怀中取出一面巴掌大小,背面刻着花纹的银镜。
「问心镜!」
宛平县令眉梢一挑,心中咯噔一下,随后立刻赔笑道:「陈大人,这不过是一桩小案子,哪里用得着问心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