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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代汉人王朝的统治区域里,一直都有一个穷乡僻壤之州,叫做交州。
在交州西南有个叫交趾的地方,这里的男人凶暴好斗,习惯于爬山泅水,不惯于平地行走。
这里的女人肤色略微有些发黑呈蜡黄色,头发柔顺漂亮,皮肤细腻,性格温顺。
男女都是裸体,脑子里也没有什么贞节观念,哥哥死了弟弟娶嫂子,男人进了女人屋后,女人就会服侍男人,晚上不会点灯看人。
这里也不以此为羞耻,社会以此为习俗,地方官员把这些人当成是野兽,也听任自便,不加以禁止限制。
在不管不顾之下,这些人日益繁多,开始对富饶的桂林郡进行掠夺,杀害当地的官员和百姓孩童,抢劫牲畜财物。
武王震怒,开始从各地征兵攻打林邑国的野人。
二十岁的刘景顺无父无母,家里人早就死了,从小一个人在山里长大,在用打猎的猎物去城里换粮食的时候,知道参军打仗可以分钱分粮分女人。
一开始不信。
后来刘景顺发现出去半年的乡下少年们骑着马,带着铁弓和新鞋子新衣服回来了,还有银子和铁刀。
刘景顺不在乎自己是什么人,别人都称呼自己是山里的野人。
而当在听说这些人是给山农人打仗获得了赏赐后,刘景顺在桂林太守征兵的时候就混在了里面。
因为户籍混乱,只要是一个人就行,征兵的人根本不在乎是哪里人。
年轻的刘景顺是自愿参军,所以没有人对他防备什么,也不怕他逃跑。
和刘景顺一个队伍的还有几个人,大家都在军营里住一个屋子,互相简单的认识了一下。
因为从小在山里打猎,很少和人说话,刘景顺主要是听人说话。
他们一个小队的一百多人,整个陆军队伍一万多人。
在出征前的一天,朝廷发了钱,每人都分到五两银子。
有人拿出去找女人,有的人请客吃肉喝酒,也有的人拿回家给父母妻儿留着。
刘景顺无父无母,出去后把钱藏在了一个安静的地方,想着以后回来了再取。
此时刘景顺并不知道是自己是天选之子,其余人也不知道他们是代价。
孙坤就是代价之一,一个家里有老母和老婆孩子的年轻人。
孙坤读书识字,从小对北方的消息非常关注。
一开始对北方的山农人非常厌恶,觉得是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