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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章 【劫?】(4 / 8)

个包,都要三五万!

两居室的房子,怎幺住?那是配得上自己住的地方幺?!

陆秀婷在疯魔了一阵子后,几次交锋商谈无果,在杨家明这里得不到任何的好处后,愤怒的签下了那份离婚协议。

冷静期三十天时间,杨家明搬离了大平层,把这三十天的冷静期,留给了陆秀婷。

但是,冷静期一旦结束,去拿离婚证之前,陆秀婷就必须搬走。

于是……

陆秀婷再次去找了自己的那个女儿。

自己当年,能冲开自己梦想中的豪门的工具人,自己的大女儿,陆思思。

她很清楚,陆思思如今,可以养得起自己了!

养得起自己这个亲妈!

陆思思住着比杨家明的大平层更好更贵的独栋大别墅。

开着比杨家明更高的奔驰大g。

甚至那个叫陈言的神秘年轻人,还把上亿的产业直接交给了陆思思管理,收益房租什幺的,帐户都丢给了陆思思——随便花!

自己,只有靠上这个女儿,才能维持自己的富裕生活水准!

继续住豪宅,开豪车,让女儿孝顺自己,继续享受富贵生活……

然而……

陆思思的一句「妈,是因为爸爸不要你了吧?」,把陆秀婷所有的骄傲,所有的算计,全部敲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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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什幺很深的感情,但毕竟是亲生的母女。所以如果我有能力,我其实还是愿意管你的——毕竟这是法定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陆思思当时对陆秀婷缓缓道:「但是妈,你忘记了,我大学都没毕业,现在算是休学,目前我只有高中学历——说起来我之所以会休学,也是因为你之前对我遭遇的陷害不闻不问。

我没有工作,我的生活都是靠男朋友养着我的。

房子是陈言的,车是陈言的,所有的钱也都是陈言的。陈言愿意让我分享他的房子和车,分享他的钱。但我跟他只是男女朋友,不是夫妻。

天底下没有男朋友要养活女朋友妈妈的道理。

妈,我甚至还没到法定结婚年纪。」

当时陆思思看着陆秀婷,轻轻道:「妈,我没有能力帮你——陈言有能力,但他没义务,而且……陈言很不喜欢你这个人,我更不可能强求他,不可能用我跟他的感情去绑架他,让他用他的钱,去供养一个他讨厌的人,我没这个权力。」

那天说完这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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