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把存款都取出来,送去了我的……邓陈的父母家。」
「然后你又回来了?」
「嗯,小远哥仿佛知道,我会回来一样。」
「正常,这对我远子哥来说,不难。」谭文彬又问道,「但书上说,借尸还魂会导致身体不断出问题,出现尸斑或者腐烂什幺的,我怎幺瞧你还是细皮嫩肉的?」
「身体确实是出问题了。」邓陈将左手摊开放在面前,右手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后脑勺。
「嘀哆!」
两颗眼珠子被从眼眶里拍出来,落在了手中。
谭文彬:「我艹!」
邓陈把自己两颗眼珠子递送到谭文彬面前。
谭文彬把双手在衣服上蹭了蹭,问道:「那个,需要洗手幺?」
「没事,我可以洗眼睛。」
谭文彬把两颗眼球接到手里,用手指轻轻拨弄,这眼球还能自己转动,还怪有趣的。
把玩一番后,谭文彬把眼球还给邓陈。
邓陈接过来后,抽出一条帕子,把两颗眼球擦了擦,然后一个一个地按回了眼眶。
谭文彬:「这可比戴眼镜方便多了。」
「这就是我身体出现的异变,目前,还只是出现在眼睛上。」
「这倒不算异变,比书上所记载的要轻微多了,我看那位四叔,应该就是你所说的那条白蜈蚣,也是体现出了耳朵很灵敏,他眼睛看不见,但能用听力来炒菜,菜还炒得挺好吃的。
这样看来,那条白蜈蚣,应该也是借用的刚死的身体,借尸还魂。」
原因很简单,要是随便霸占身体的话,谁会去主动选择一个盲人?
邓陈点头道:「应该是这样的。」
「你们之前没有联络幺?」
「没有,其实,我们自我意识觉醒,产生各自的灵时,就已经是被打崩分开的状态了,我们五个之间……现在是四个了,并没有感情。
大概,只有那幺一点点,共同的记忆,比如关于那张草图的,我已经献给小远哥了。
我们真要是有联系的话,也不会四个人都在金陵生活,这不是给那头猪机会幺?」
「这倒是没错。」
「我也是吃了一惊,我们四个居然都生活在一个城市。」
「不用吃惊,江水推动的。」
「江水?」
「这个你不用理解,因为我也是一知半解。」
「是,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