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生效的前提,则是第二条已经生效,也就是御手洗恭介成功继承了那百分之四的股权——
那么,这要处置的东西,会是什么?
已经看过山洞中留言的高远,基本明白了——
假冒一个人一年的时间,这当中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好。
因为有人不想等到一年之后,才对股权拥有处置的权利。
而叶山隼人想了想,也只能回道:
是这样吗?
“当然,既然是东京的话,瑞,不如你也跟去吧?”
如此说着,高远意有所指的,看了眼御手洗瑞。
所以,用这个角度来看,御手洗家的人,不希望御手洗恭介继承股权似乎还有别的解释——
“那好,就麻烦明智先生了。”
第三,在御手洗恭介已经成功继承那百分之四的股权的基础上,如果在一年时间内,御手洗恭介结婚并生子的话,那么其余继承了四菱财团股份的御手洗家的成员,就得各自切割部分股权给御手洗恭介,并且在这一年时间内,其余御手洗家成员持有的股份比例,不能发生任何的变动情况,所有人都只有股份的持有权,而无处置权;
第四,在御手洗遥史名下的不动产中,有一份没有列在遗产清单中的单独的财产,若一年内,御手洗家的人没有找到这份财产的下落,那么这份财产将会按照事先的安排,有专门的律师进行处置。
就像这第二份遗嘱中给出的有关于那份单独的财产的线索,文字上真的仅仅只说了,“在一处隶属于前任会长名下的不动产中,有一份没有记录在清单上的单独的财产”这种非常模糊的说法,真的要凭此来找,难不成正要地毯式搜索一遍前任会长名下的所有的不动产嘛?
那就是所谓的第三份遗嘱的存在!
“目前来说,可能就是这样……但,这也说不准。也许,就像之前处理那百分之四的股权一样,万一处置起来,发现前任会长还有别的安排,也不是没有可能。”
……
不得不说,这前两条还算正常,但之后那两条的内容……
“确实,这应该是前任会长的留下的信。我也是通过第二份遗嘱中提及的点,意外找到的这封信。”
若是不知内情者无法解开真相,这样就不会把外人卷进事端里,而能解开真相的,必是知晓内情者嘛……
“明智先生,你是在哪找到的这封信?原件在哪?”
知道加密方式,意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