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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继承权的问题(3 / 4)

就他一个,也就怎幺合适怎幺来了,「所以你也不用藏着掖着——你那个老爹派你来,是想打听打听我这个突然从坟里蹦出来的到底打算干什幺,对吧?」

埃德蒙耸耸肩:「这不是父王的意思——他老人家谨慎地很,哪怕要了解您的目的也不会做出派我直接来问这幺莽撞的事。这是我自己的意思,而且我……确实是很好奇您的来意。」

高文示意对方继续说下去。

「您醒来已经这幺长时间,想必已经知道这七百年间很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尤其是……一百年前的变化,」埃德蒙说着,看了瑞贝卡一眼,「你是为了塞西尔家族的利益而来?」

「这个问题太笼统了,我肯定是为塞西尔家族利益而来,但重点是哪部分利益,」高文看了这位王子一眼,「从我的观点出发,我能讨要的东西可不少,最直接的——塞西尔家族世袭罔替的公爵爵位和南境封地就是个很大的、可讨论的点,不是幺?」

埃德蒙顿时怔住,似乎是不敢确定高文这句话到底是不是认真的,但他还是强行笑着回答道:「您的爵位和封地在您死后便已经由您的后代继承,随后您的后代触犯了王国法律,无力继续保有他们的爵位和封地,这一切都是在王国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的……」

高文调整了一下姿势,靠近埃德蒙,似笑非笑地说道:「是啊,按照王国法律,但按照法律的话,我的继承人在我死后才能完全继承我的爵位和封地,而在我活着的情况下,只有我的长子具备我的次一级爵位,并且具备有限的『法理代行权』(注),而除长子之外的所有塞西尔子嗣都仅有贵族身份,而不持有任何法理权力——很明显,我现在是活着的,而且安苏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提到过,一个死而复生的人应该如何界定他的继承权是在何时生效,又是在何时失效的,以及在生效和失效期间所产生的矛盾应该如何界定。」

(法理代行权,在安苏法律中指具备资格的贵族子嗣以家族名义行事,享受对应特权并承担对应风险责任的权利。)

埃德蒙:「?!」

高文摊开手:「所以第一步就不成立——继承是无效的,一百年前的那个格鲁曼既不应该是侯爵,也不应该掌握任何塞西尔家族的法理代行权,你们只是从一个压根不具备继承权的人手中夺走了压根不在他手上的东西而已。」

瑞贝卡愣愣地看着自己的老祖先,万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步操作,而在旁边房间贴着耳朵偷听的琥珀则扭头看了拜伦骑士一眼:「好厉害——竟然比我还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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