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崇纪律与高效。
虽然他不认识赫尔曼·拉姆,但他自行领悟出跟「拉姆技术」相似的抢劫手法。
行动前详细侦察,行动中分工明确,追求军事化的精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他在「拉姆技术」的基础上,增添了大量的个人特色。
简单来说,他非常追求格调。
哪怕是在抢劫,也不能失了风度,不论是持枪闯进银行时,还是扛着钱袋离开银行时,都要保持优雅—以上,便是劳伦斯的「抢劫美学」。
故此,他常以冷静、威严甚至彬彬有礼的姿态指挥全场,有时还会安慰惊恐的民众。
他常用厚厚的黑布裹住头发和大半张脸,只留一对眼睛在外面。
然而,他恰好有着一对炯炯有神的、别具魅力的海蓝色眼眸,光看这对眼睛,很容易将他幻想成一名玉树临风的帅哥。
如此做派,如此形象,给了民众极大的脑补空间。
于是乎,某些无良媒体为了涨报纸销量,擅自将劳伦斯描绘成一个长相英俊,风度翩翩的义贼,连篇累牍地报导他的「英雄事迹」。
曾有报导称,他将抢劫所得的大半钱财都分给了贫民。
还有报导称,他之所以抢银行,是为了惩戒无良的银行家。
在媒体的反复渲染下,劳伦斯竟收获大量粉丝,其中以女粉居多,频频与他展开「神交」。
事实上,劳伦斯根本不帅,他也从没干过任何能跟「义贼」一词沾边的善举。
除了眼睛之外,他脸上的其他部位都长得一般,属于让女粉们看见了会当场脱粉的程度。
他抢到的每一份钱,不是花在女人身上,就是花在赌桌上,从没给贫民们送过钱,甚至没给路边的乞丐递过一分钱。
尽管谣言缠身,但劳伦斯在抢银行时追求「格调」,却是不争的事实。
对雷蒙德而言,银行是战场,「抢银行」就是打仗。
而对劳伦斯而言,银行就是一个盛大的舞台,「抢银行」能让他尽情地展现自我!
为了更有格调、更加华丽地抢银行,他没少整出奇怪的花活。
比如伪装成清洁工,在银行内潜伏一夜,次日控制职员洗劫金库。
比如伪装成警察「护送」运钞车进入银行,控制全场后洗劫金库。
再比如在银行内喷洒番茄酱伪装成血腥现场,声称有炸弹威胁,迫使人员撤离后洗劫金库。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