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方冬升脑海里的故事有限,但创意点很多。
如果形成影视产业集群,细分的编剧肯定少不了的。
他就负责提供剧本大纲或者说一两句创意点,做总编剧。
由这些编剧生成有情节,创作符合时代背景,具有大卖潜力的电视剧.
以后哪还有于怔那个死丫头的事儿了!
跟姜雪柔交换了联系方式,后面还有海闰、荣信达的人过来。
都是同行,彼此交流交流嘛。
等到那天你不行了,咱也好给你手底下的那些编剧一个温暖的家啊。
座谈会结束不久,圈子里就流传一个消息:
事件的两位男主角以后不得在内地公开演出事实上,这些并不会出现实际意义上文件。
而是你会发现,内地不会有人投资你出演的电视剧。
即使你自己投资,但是不通过,或者没有平台愿意播出你的剧。
其他的诸如演出、代言等具有表演盈利性质的都是如此。
甚至连一些体量大点的新闻平台都不愿意或者说不敢报导关于你的新闻。
听到这个消息,内地影视圈的第一反应是松了口气。
许多影视公司层面迅速形成共识,多数公司随即在内部艺人管理条例中增补类似「行为红线」条款。
合拍片合同里也普遍加入「艺人合规承诺」明确违约后果与项目责任划分。
同时,行业协会顺势整理案例,作为新人入行的学习参考对象。
至于港岛方面就比较有趣了。
起先,公司还想着再周璇周璇,看看能否救小谢「一命」。
得到的答覆是,不可能!
见状,部分经纪公司和机构陷入短暂焦虑。
担忧内地政策针对港岛艺人,甚至有小范围讨论:
暂停合作,把重转至重振港岛影视雄!
但很快,主流声音压过了情绪性的、天真的质疑。
港岛影视市场彼时正处低迷,内地是最重要的救命市场。
没理由因个别案例放弃合作!
不仅如此,他们还主动发声,强调「内地是对事不对人」
建议那两家公司加强对旗下艺人的管理、教育「勿要因小失大」!
这是警告,也是在变相的表达警告。
也正是通过这件事儿,港岛有些影视人看到了内地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