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望将芳所撰记文,并其石磨灭。别命儒臣记之。」
「诏,记文已刻,其置之。」
——「南京十三道御史周期雍等言,逆瑾既诛,海内称庆,而致仕大学士焦芳、刘宇,以附瑾流毒,未正其罪。致仕尚书刘大夏、韩文、林瀚、杨守随,故左都御史张敷华,皆罹瑾摈逐,未蒙昭雪,乞将芳等削夺窜殛,大夏等优以恩礼,赐之赠谥,以昭国法,以快人心。」
「诏,下其章于所司。」
(本章完)
伏望将芳所撰记文,并其石磨灭。别命儒臣记之。」
「诏,记文已刻,其置之。」
——「南京十三道御史周期雍等言,逆瑾既诛,海内称庆,而致仕大学士焦芳、刘宇,以附瑾流毒,未正其罪。致仕尚书刘大夏、韩文、林瀚、杨守随,故左都御史张敷华,皆罹瑾摈逐,未蒙昭雪,乞将芳等削夺窜殛,大夏等优以恩礼,赐之赠谥,以昭国法,以快人心。」
「诏,下其章于所司。」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