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先搞对方心态(3 / 4)

过程经过没错就好!

是不是正当防卫,苏白目前懒得继续理论。

苏白露出两颗小白牙:“审判长,我想申请对我方当事人进行询问。”

咚!

“申请通过。”

林友平敲响了法槌。

齐丰在两名法.警一左一右的包围中,面对苏白突袭而来的提问,显得有些紧张。

苏白给了齐丰一个眼神,示意其不要太紧张。

等了数秒,齐丰平静下来以后,苏白才缓缓开口:

“请问我方当事人,当时你在商场内,有刻意留意过商场中摆放刀具的位置吗?”

齐丰摇了摇头:“没有.”

“那你当时拿刀的目的是什么?”

“拿刀的目的..是想吓唬吓唬他们”

“那你在杀人以后第一主观反应是什么..?”

齐丰似乎回忆起来了什么不好的事情,面色痛苦:“第一反应是害怕.”

询问完这几个问题,苏白看向审判台:“审判长,我的询问完毕。”

咚咚!

“那请诉讼方律师现在开始你的法律解释吧。”

“好的审判长。”

苏白整理了一下西装,缓缓开口:

“刑法上所定义的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明知道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继续实施的心理状态。”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故意犯罪,有两个特点:

其一,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

其二,行为人对于其后果的发生,持放任的态度。

这两个特点必须同时构成才能具备故意犯罪。”

“如何判定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必须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在本案的过程中:

第一,我方当事人没有主观的去记刀具摆放的位置。

第二,我方当事人的主观目的是吓唬他们,并没有杀害他们的意图。

由于案件的突发性和不可重复性,我方当事人离开的第一反应是害怕。

而针对一个青年大学生,在遇到这种事情,难免会有害怕的情绪,这不是单纯的逃逸行为,而是在受到惊吓以后的下意识行为。

在司法解释中,逃逸一般指的是主观上对于逃避犯罪责任的追究。

在此过程中,我方当事人意识紊乱,在执法方有

最新小说: 被夺一切后她封神回归 权力巅峰:SSSS级村书记! 权力医途 从镇长到权力巅峰 从市委大秘到权力之巅 逢灯纪 四合院:开局系统选错人 1960:我叔叔是FBI局长 从负债百万开始抽取黑科技 我有一个庇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