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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二章 立规矩(2 / 4)

李天明拿过租房协议看了一下。

上面的条款非常简单,基本没啥约束力。

至于房租,李天明看都没看,说是租,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福利。

每个月象征的给个一两块钱,就能获得房屋的使用权,这种便宜,谁舍得让出来。

“这位同志,原来这套宅子归国家所有,现在既然落实政策,发还给了个人,我又把房子给买下来了,这租房合同是不是应该重新签?”

呃……

房管所的工作人员顿时面露难色,可是却又不能不回答。

“按规定是应该重新签!”

房管所不光管着辖区内的公房,私人房屋的买卖,租赁也在他们的管理范围之内。

而私人住房出租的租赁是公房的几倍,要是李天明提出……

“可是租赁的费用,这么多年一直都是这样,一下子要涨租金的话……”

“什么?涨租金?没有,一分都没有,国家把房租给我们的时候,就是这个价,他想涨租金,门儿也没有啊!”

“我还以为他多好心呢,还让我们安心住着,原来憋着坏呢。”

“能买得起房子的都是资本家,资本家能有几个好东西!”

众人七嘴八舌的说着,被围攻的李天明却不急不躁,只是笑呵呵的看着他们。

越是这样,越是让众人心里发虚,毕竟……

房子真是人家的!

“都说完了?轮到我说两句了吧?租金,大家伙可以放心,一分钱都不会涨。”

呃……

又是一轮集体傻眼!

我们又错怪好人了?

李天明也不去理会众人的反应,接着对房管所的工作人员说。

“在不涨租金的情况下,我能要求重新签租赁合同吗?”

工作人员也迷糊了。

要是这样,重新签合同还有意义吗?

就为了明确一下租赁双方的关系?

“可……可以!”

“那好,原来的协议我看过了,按这个条款就行!”

神经病啊?

既然李天明这么说了,那就办呗,重新签了合同,以后李天明也就没理由要求收回房子的使用权了。

房管所也能少些麻烦,这是好事。

于是,当场办公!

“这里注明一下,是1968年!”

李天明指着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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