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很轻微,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审查不予立案,那其实也正常。
但是老唐不服,存在犯罪事实,那就应该受到法律惩处!
拿着检察院的相关回执,又等了几天,派出所拿到了出具的不立案理由。
公检法,公检两条路都走不通,老唐带着所有的材料来到了法院。
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告诉才能处理的自诉案件之外,还存在着两种特殊的自诉。
一种是公诉转自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那些罪名,检察院不起诉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而同样,还有另一种很不常见的情况,那就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司法解释里面用的是或者关系,老唐这里把两边的救济途径都用尽了。
程序就是这样,一步一个脚印,每一步都会有相应的回复,这些回复就是程序上的证据!
已经是三月份了,中间走程序足足走了两个多月。
光明区那边的冯学功和康欣欣的案子都已经提起公诉,马上要判了。
真的是诉讼中不知岁月啊。
三月十六日,老唐专门挑的好日子,宜起诉!
带着这么长时间走程序的所有材料,老唐一路来到了高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