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好像都在他脑子里一样,全程甚至都没有看任何的材料。
那些法律法规张嘴就来,这怎么弄……
不要觉得律师好像就把所有的法律法规都掌握了,那不可能的。
就单单说劳动领域,一部劳动法,一部劳动合同法,最高法又专门出相应的司法解释,那就已经不少了,更不用说,原本的劳动部门,现在的人社部门也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然后呢,各省又会根据这些规定,出台自己省份相应的“办法”或者“意见”,说一声浩如烟海也不为过。
更为甚者,社会在发展,劳动领域也得跟上脚步,基本上每隔一两年都会有相应的司法解释规章制度出台,比如什么新业态劳动者之类的。
就这,依然感觉劳动领域的法律是滞后的,因为那些公司的版本更新太快了,各种方法规避建立劳动关系甚至是规避劳务关系。
所以就有了一些“弱劳动关系”之类莫名其妙的词儿。
律师要做的就是在这一堆的法律法规中找出和案件事实相符的东西来,水平不咋样,又不下功夫的律师,那自然就会有疏漏。
“好了,被告,你们这边需不需要延长答辩期?”老周眼看着华广霞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开口道。
华广霞没开口呢,付小羽直接道:“不需要,什么时候发了工资还能要回去啊?凭什么,我又不是没给干活!”
话音落下,华广霞急了:“不是,你说什么啊,我这什么都没准备,不延长答辩期怎么办?”
“那你不是律师吗?他不是开庭时候想到的?你怎么想不到?”付小羽这边奇怪道。
律师不应该把这些都记住吗,为什么还要什么答辩期啊。
华广霞:“……”
眼看着被告这边自己吵起来了,老周忍不住道:“行了,先休庭吧。”
网友们这会儿已经炸了,庭审现场和他们想象的完全不同。
原本想象的是,付小羽这边理由特别充分,毕竟是孕妇,直接把唐方镜按在地上摩擦。
结果呢,这到了现在反转了,人家那边各种规定,而且逻辑很清楚,不是因为你孕妇而辞退你,而是因为你孕妇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规定,所以解除合同。
反而是付小羽这边呢,律师张嘴闭嘴只有俩字,孕妇……
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任何理由能拿出来。
现在,唐方镜居然还增加了诉讼请求……如果是之前,网友们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