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寄信(2 / 3)

老舍《一块猪肝》,还有於华写的《许三观》每一次男主卖血完就去吃一份炒肝,到是让李有思记忆深刻。

一想到这些文人才是这么喜欢写炒肝!!他就想试一试这个80年代的炒肝到底多好吃!

交完钱交完票:“一共是两块钱~”红烧肉贵一点是一块二,炒猪肝只需要五毛钱,而白菜豆腐最便宜三毛钱。

刚刚好把杂誌社给的一天的补助用完了!!

粮票和饭票也是杂誌社会给的,那就一点都没亏了。

他坐在位置上等著自己的菜做好之后,立马走到前台去端了过来。

现在这个年代可是没有服务员的~毕竟人家没有义务服务你。

三样菜放在身前。他端著那一碗饭!!1米78的个子,加上在队伍里面养成了吃大量饭的习惯。

他立马夹起来一块猪肝放在嘴里,那油腻而且细腻的口感瞬间在口腔上面炸开!李有思十分高兴的又刨了两口饭:“真香啊!!”

接著他把那个带著油的红烧肉放在嘴里。瞬间!油混著咸香也再一次炸开了他的味蕾!北平的厨师味道確实比起他们食堂的阿姨好一点。

这个五肉吃起来不算太油腻,而且十分的香。

他一个人就消灭了近乎大半的饭菜。

李有思倒是一点都不浪费。把三样菜收拾起来打包,准备晚上当宵夜吃。

拿著三样菜回到了宿舍。

他就看到於华趴在桌子上认认真真的写作。

李有思手中提著三样菜。用一个铁饭盒装著的。等著他一进门,那油的香味瞬间就传到了屋子里面。

於华的鼻子很灵,一下就闻到了。不过他第一时间倒是低著头,什么都没说。

毕竟这个年代食物多珍贵呀,又不沾亲带故的,人家凭什么给你吃?

李有思注意到於华眼睛时不时就往饭盒上瞟,写作的动力都没有了。

他苦笑一声问道:“小於同志,你是没吃饭吗?正好我这里……”

“没有没有,我刚刚吃了一点。就去文联的食堂吃的!!”於华咳嗽一声,立马说道。

不过他的肚子倒是一点都骗不过人。虽然是吃了饭,但是他吃的少,就吃了两个馒头。

毕竟想来北平的消费比起老家贵太多,他也不敢隨便的用。

李有思同志无奈一笑,站起身来拿著铁饭盒就走了过去。

將饭盒打开。

里面盛著的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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