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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章 叙述性诡计(2 / 3)

在圈子里很流行。

守则第一条:侦探不能用超自然的方式破案。

守则第二条:作案时候,不能使用尚未发明的毒药, 或需要进行深奥的科学解释的装置。

守则第三条:侦探不得根据小说中未向读者提示过的线索破案。

守则第四条:侦探不得以所谓的直觉来断案。

守则第五条:侦探不得成为罪犯。

前面几条没有争议, 圈内基本是默认的,因为那几条确实会让作品失去趣味性。

但侦探不得成为罪犯这一条, 却有人不搭理。

推理界就是有些邪道作品,会以侦探作为罪犯。

所以冷光提出了“推理五大守则”,但圈内却去除了第五条, 变成了“推理四大守则”。

这一度让冷光怒喷很多圈内人:

你们怎么能擅自把我这份推理守则的最后一条去掉?

而《罗杰疑案》虽然不是以侦探作为罪犯,但第一人称视角的“我”是罪犯, 却和侦探本人就是凶手有些情况类似。

所以这是冷光完全无法接受的!不过冷光的批评, 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 因为冷光就是推理界有名的大喷子, 人尽皆知。

大家也不会太讨厌冷光。

这货虽然爱喷,但也有点真性情的意思在里面。

事实上, 包括地球也有很多推理作家比较讨厌叙诡的推理创作手法,并公开吐槽过,比如名气只比阿婆小一点的奎因(奎因是两个人合用的笔名)。

奎因当然不敢吐槽阿婆,但他不喜欢这种写法。

不过凡事都有两面性嘛。

比如大名鼎鼎的东野圭吾。

他写了一部名为《恶意》的作品就是典型的叙述性诡计, 隔着时代致敬阿婆, 可见东野圭吾是认可这种创作手法的。

无独有偶。

同个时代也有推理大家认可了《罗杰疑案》, 这个人就是楚省推理作家的丰碑式人物,卡特!

卡特的名气要比冷光大得多。

他在部落上点评了《罗杰疑案》, 言语间颇多褒奖:

“用文字施展的诡计,这是一个绝妙的想法, 小说读到倒数第五章的时候,我猜到了凶手,不过这并没有抵消我看完结局后感受到的震撼,这可真是天才的构思!楚狂开创了推理的新类型!我都有点手痒想要用这种方式创作一次了, 遗憾的是本人之前没读过楚狂的其他作品,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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