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家里有巨额財產。
期限定为一年,年息暂定为“什一”,即百分之十。
这个利率高於寻常存储,低於时下至少三成利的高利贷。
在有朝廷公信力为保障的情况下具有不错的吸引力。
由相府协同大司农下属新设『国债曹』负责绘製、登记、发放与后续管理。
国债凭证採用特製桑皮纸,上书暗纹,特定编码,並有刘禪亲笔书写的『朕准此』三字,並於其上加盖天子玉璽,仿造輒死。
发售仅在成都、长安两座大汉牢牢掌控京都进行,防止地方债混乱不堪,尾大不掉,由两都官府组织,公开售卖,登记造册。
方案初步擬定,刘禪仔细审阅后用了印,特意让费禕抄录两份,一份加急送往成都,交由长史蒋琬,命其於成都筹备。
另外一份,则由费禕亲自送往长安,与丞相再行磋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