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谷 > 历史军事 > 三国:我不是曹睿 > 203.第201章 八议之律

203.第201章 八议之律(3 / 4)

事,是将律、令分开。因此无论朝中或者州郡之中,皆能得到便利。”

曹睿闻言轻轻颔首。刘劭方才的大概意思,若是拿后世来做个比较的话,大约就是将法律和具体执行的法规分开。

刘劭顿了一顿,稍微清了清嗓子。

“禀陛下,臣还要说第三件事。”

曹睿抬眼看向刘劭:“刘卿但说无妨。”

刘劭拱手道:“臣认为,应该将《周礼》中的八议纳入新律之中。”

八议?

曹睿皱眉:“刘卿仔细说来。”

刘劭答道:“回陛下,《曲礼》云,刑不上大夫。”

“周礼之中,对于八类人的犯法行为,须经特别审议、不能由大理直接定罪。而且可以减免刑罚。”

“所谓八议,就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曹睿深吸一口气,开始思考起来。

其实自古以来,特权阶级的特权一直都在,只是在每个时代的表现形式不同罢了。

比如汉武帝时期,若是官员贵族犯了法,很简单、交钱就行,就可以免罪。

若是从后世的观点看来,若触犯法律能拿钱买平安的话,那法律还有什么严肃性呢?岂不是玩笑?

但所谓法律,也只是维护统治的工具罢了。皇帝能给大臣封爵,能将平民百姓升为贵族,这是最大的特权。而高官显贵,也是要有些小特权的

就拿素爱刑名的武帝曹操来说,许多臣子或者将领犯法,都看在曾经的战功或者苦劳上免罪、或者只是惩戒罢了。

这时候怎么不论法律了呢?废话,还是要留着人打天下的。人心散了,队伍又如何带呢?

刘劭刚刚的提议,也只是从周礼中搬出章句作为依据,要写在新律的条文里罢了。

曹睿大略一想,觉得此事可行,于是看向华歆的方向:“太尉以为此事如何?八议放在新律中,行得通吗?”

华歆倒没立刻回话。而是沉默了半晌之后,方才谨慎说道:“陛下,以往朝中面对这种情况,都是由皇帝开口、或者大臣求情,从而减免犯罪臣子的罪名。”

“臣以为,此事有好处也有坏处。”

曹睿继续问道:“什么好处,什么坏处?”

华歆道:“陛下,好处就在于其执行时,都归于有司所议论,而非都是由皇帝所平叛。这样可以议多一些、也可以议少一些。其责出自法、而不是出自上,这样犯罪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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