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了摇头,大胡子竟然主动弯下了腰:
「对不起,我先入为主了。」
「没有没有……」
闻言,白舟连连摆手。
倒也不能怪他。
单是看白舟的年纪、身上体面的衣着打扮和沉重的手提箱,很难不先入为主。
从小没有父母,家乡被炸成废墟,最后被神秘组织满城追杀什幺的……
这种经历还是过于离奇了。
别说普通人想像不到,就算白舟亲口讲出来,都会被人反手送到精神病院治疗。
「所以,你找我来是……」
白舟不确定地询问。
「谁都有难处,具体的缘由就不打听了,这是行内的规矩。」
大胡子摆了摆手,
「可说实在的,流浪汉是很辛苦的,而且丢人,谁都瞧不起。」
「你还年轻,完全可以去城里找一份工作!」
大胡子的声音在这儿停顿,
「……但如果你真觉得,能够接受这样的生活,也行。」
「要是有其他拾荒的难为你,你就说,是我的人,交过份子钱了。」
「我姓乔,他们都叫我老乔,南城的老乔。」
说着,大胡子擡手指向来时的方向:
「要是孤单了,想有个伴……」
「就去昨晚那里找我们。」
「我收回昨天的话。」
「——但如果去了,要把每天赚来的钱上交一部分,这是规矩。」
「不去也行,随你。」
说完,老乔把手中的纸碗递了过来。
他的动作硬邦邦的,显然极不熟练这样的行为,纸碗几乎要撞上白舟的胸口。
「这是……?」
白舟眨了下眼睛。
「红烧肉!」
「我猜你有时间没吃上饭了。」
老乔的声音干巴巴的,似乎不太习惯说这种话。
「算你小子赶上了,今天是据点一个月一次的吃肉日,拿钱换了半扇猪肉,自己煮的。」
「碗……是干净的……没用过,放心。」
小小的纸碗里,堆着几块油亮的肥肉。
浓油赤酱,颤颤的肥肉折射刺目的阳光,酱油烧糊的味道,混着肉香还有些许甜味扑面而来。
白舟愣了一下。
他本以为,这大叔是来拉自己入伙的。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