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有了新线索。
他发现自己的小地图上,出现了那三个时空强盗的老巢。
那是掩藏在一幢残破大楼下面的地下工程,最深处足有千米。
凌霄决定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
怎么做到这一点呢?
简单。
只要將看见自己的人全杀掉就可以了。
等凌霄杀了三百多个血堡的守卫,来到一间地底实验室,看见那个巫师打扮的小boss
时,对方竟然说:“欢迎你,年轻人,我好久没有看过像你这么大胆的年轻人了。”
“我以为我的潜入计划是天衣无缝万无一失的,没想到还是被你发现了。”凌霄嘆息。
“你的脸皮真厚,我活了一千三百五十七年,如果我的记忆力还没有老糊涂的话,我想我应该没有看过第二个敢大摇大摆自门口走过来,光明正大地杀死守卫,还理直气壮站在我的面前,说自己是潜入的对手。”巫师忍不住吐槽。
“厚吗?我觉得还好吧!”凌霄看见对方髏般的枯瘦脸颊,忍不住伸手揉了揉自己的脸,他忽然觉得脸皮厚一点似乎挺好的。
你是怎么找到我这里来的?”巫师深呼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不要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