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整个人化作一摊膏液,被那不知形貌的兽类像蜜蜂食露一样吸食干净。
这想像太过毛骨悚然,冯志稍微扭了下庞大的身子,没有张嘴。
这时一阵马蹄声停在林外,几人看去,沈闫平正翻身下马,快步走了过来,手里提着一本书。
「诸位,我找到那似曾相识的感觉了。」这位常检脸色有些微白,声音温润,还没走过来就先声道,「那标记确实是受害的先兆。」
常致远道:「何以为证?」
沈闫平喘了口气,缓声诵道:「灵有所好,文之我颠,契龟曰祥,三日升仙。」
常致远眼睛一眯:「《虞风·灵有所好》。」
冯志捋胡子的动作也顿时暂停,眼睛发直地看向空处。
只有裴液有些茫然地环视一周:「敢问几位大人,这是什幺意思?」
常致远温声道:「传说是上古虞朝流传下来的一首诗歌,是说神灵喜欢谁,就会在他的额头画上一个印记,占卜说这是好事,被选中的人三天之内便可成仙。」
裴液下意识伸手抚上自己的额头。
神灵?一位从六千年前的虞朝存在到现今的神灵?
「嘿嘿……」冯志咬牙冷笑,「这『喜欢』的代价可真是惨烈。」
沈闫平低声道:「长辈对幼童是喜欢,虎狼对幼童也是『喜欢』。」
常致远蹙眉思索了一会,转头对另外两人道:「说到这个我也想起来了,我记得汉时有位姓杜的方士为此诗做过小注,好像记载了一项仪式。后来晋人胡烨疑其半真半假,编纂时便归入志异一类。」
冯志摇摇头,表示没有印象。
沈闫平却举书道:「不错!就是这本杜无真的《三朝诗笺》,他说那仪式是祭神所用,三日间分别取一、四、七共十二人之性命血肉,以飨神灵。」
眉头一低:「不过暂时也只有这些了,我翻出了所有杜无真的着书,其余的还在查阅中。」
冯志恍然:「不错!昨日一人,这次这些凶犯的目标本是四人,但这小子那边自救成功,对方便临时去捉林珏凑数,却因此惊动了林霖。」
「这却有一个问题。当时裴小兄弟已经出了北门,这凶犯为什幺不来抓他,而是去更远的林大人家呢?」
裴液擡起头来,这也是他一直在思索的问题。
自己只是杀了两个『绑匪』,他们既然一开始能找到自己,为何不继续派更厉害的人来捉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