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全身衣服被扒光……」
傅明远指了指珠帘里面的床:「衣服都扔在床上的。她的脸上、胸口和下身都被烟头烫伤。
特别是下身,提取到半截的红梅烟头,加过滤嘴的话,有四厘米长。」
「烟头上提取到指纹了吗?」
「有的,有半截指纹,前段的指纹线和杨建辉的指纹能够对上,而且杨建辉抽的是一个牌子的白红梅香烟,软盒的。」
「能提取到指纹?」
「有什幺不对吗?」
「我问过杨建辉,他说被害人遇害当时,地上有尿液残留,那这烟头是死后塞进去的?」
「这……」
傅明远根本就没想到这一茬,他是刑警大队长,手上的案子好几起,这个案子是他下面人侦办的,虽然他来过案发现场,也看过口供和侦办材料,但这些细节他是不了解的。
吕薇薇见他窘迫,立即回答说:「应该是死后被塞入,烟头没全湿。」
「致死的原因是什幺?」
「机械性致死,也就是勒死。」
「用什幺东西勒死的?」
「痕检判断,是类似筷子粗的钢丝绳。」
「作案工具找到了吗?」
「没有。」
吕薇薇说完后,又加了一句:「也不是没有,我们审了杨建辉三次,他都抵抗说,人不是他杀的,他拒不认罪。
钢绳这种东西,煤矿上是有的,也是很容易能够获取到的。」
「意思是,凶手用钢绳勒死被害人,导致她失禁,凶手还抽了烟,把烟头塞进被害人……」
吕薇薇道:「没错,凶手就是杨建辉,无论是作案动机和现场物证、以及我们走访找到的人证,一切证据表明,他都具备杀人的事实。」
杨锦文沉吟道:「杨建辉供述,被害者的后脑勺是枕在小板凳上?」
「是。」
吕薇薇指着墙角放着的小板凳,高度最多就只有二十公分,半米长。
「屋里应该有搏斗的痕迹吧?既然是勒死,被害人肯定会挣扎,脑袋不可能平平整整地放在小板凳上。」
「我们问过杨建辉,他是把被害人的脑袋擡起来,取走脖子上金项链,符合入室劫财杀人。」
「谁的报警?」
「被害人的男朋友。」
「他是几点钟发现的尸体?」
「凌晨四点。」
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