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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最终判案!【四千字大章!】(1 / 6)

第159章 最终判案!【四千字大章!】

「对方律师,我请问。」

「死者,在以观音土饱腹的情况下。」

「外出,和野狗夺食,在垃圾桶中只为找几块发霉的面包和馒头,在你方眼中」

徐良身体前倾,眼眸压下,一双锐利的视线死死盯着张浩。

他的声音在众人耳旁响起。

「是偷窃?」

「是可耻的偷盗行为!?」

「请正面回答我!!!」

骤然间。

庭审现场气氛顿时凝重,现场之人开始小心翼翼呼吸,生怕吸气声过大引起他人的注视。

但相应的,他们脑海中也下意识浮现出徐良的询问

死者是偷窃

死者是偷窃!?

「我」

张浩面色一变。

以往他都只顾着给段飞鹏杜泽辩护,只想找到个角度。

眼下,被徐良如此发问他心情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

将死者定为偷窃的小偷!?

张浩表情严肃,心情紧张,急忙开口说道:

「我的意思上,在法理上,死者的行为构成偷窃的行为!」

「他侵占了面包店的所有权!!!」

从法例来看,面包店垃圾桶内的东西,所有权并未经过转移,依旧属于面包店。

这时候,他人的触碰,便会导致侵犯所有权。

但.

「所以,哪怕只是一块发霉,常人见了绕道而走的面包,馒头甚至它被丢在垃圾桶,死者也不能捡走!?」

徐良的脸冷下,语气愈发生硬。

「即便他处于极度饥饿,哪怕要死!?」

东国有个法例叫紧急避险。

什幺是紧急避险?那便是在紧急时刻,如威胁到你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你可以为了躲避危险而做些出格的事。

比如。

当你被枪顶着脑袋,让你去偷钱,这时候你进行偷盗一事,在事后并不会被定义为小偷,又或是犯罪团伙。

又或是快要饿死时。

这时若是有一保护动物在身侧,你也可以将其杀死吃肉!

只不过死者.

「根据监控,以及口供显示。」

「死者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境地,对方并未达紧急避险的程度!」

张浩面色一扳,双手攥紧开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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