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郎还说呢,这地卖给自家的伙计、佃户们,都是立契分期付钱的,都没有谁真掏了钱买地的。”罗三娘觉得李逸对自傢伙计、长工、佃户们太好了。
不一文钱,都能认买下十亩二十亩甚至三十亩的地。
“你们妇道人家啊,头髮长见识短。说个简单点的道理吧,一户穷人佃租我们的田地,仅靠佃田生活,要交租,甚至还要租牛租农具等,一年下来勉强餬口,稍遇点灾祸意外的,可能就扛不住了,
咱们把地佃给他们种,他们要是出大变故,那也是会影响我们的田租的。
如果我们把地卖一些给他们,他们有了一块自己的地,再佃一部份,那抵抗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
他们就能安稳的种地,咱们地里的租子收益,也能稳稳噹噹。
再说了,虽说我们让他们分期还买地钱,但也是收利息的,就算利息很低,可也是有收益的不是。
卖地的钱早晚都会收回来,还附带收了笔利息,又有了更稳固的佃户和地租,你觉得这难道不好吗?”
“阿郎怎么说都有道理,奴就是觉得,这天下其它地方可没这么好的事呢。”罗三娘道。
“以后你就会明白了,地主的地不可能都自己蓄奴耕种,大部份还是要佃出去的,稳定的佃户,才能保证土的地收益。”
“一般小地主,都只把地佃租给自己的亲戚,还得是有一定身家和信用的,甚至佃地还得先交一笔保证金。
咱地多,这种法子就不好用了,正好我们要出让一些地,卖给他们一些地,正好。”
卖地能赚钱,分期购地还有利息赚,而自家的伙计、长工、佃户们有了部份田地后,也就能够更加稳定。
总之,多贏。
要是把佃户榨乾了,他逃了,或是欠债还不上,那可就成死债坏帐了,地要是荒了或是无心耕种歉收,地主也一样损失不小。
稳定,才是根基。
一个地主家是如此,而一个国家亦是如此。
“只是,十亩地就分期十年偿还本息,二十亩就分期二十年,最多的三十亩,甚至能分期三十年偿还,这会不会太久了?”罗三娘问。
“久点好,这样偿还的本钱和利息不重。”李逸笑道。
其实分期长还有一个关键,那就是偿还之前,他们也就跟李家绑定在了一起。再一个,这种长期债务,他也是一个金融產品,期限越长,其实利息越多。
哪怕这个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