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然后……我们就去科尼岛吃热狗了。」
噗——
又听到热狗这个词,林弦实在忍不住被逗笑了。
初代桩cc可真是一个小馋猫,尤其是对热狗有着非同寻常的执着,白天聊天时,她就说前天做梦梦到吃热狗,没想到今天晚上致敬经典又梦到了。
「这次知道热狗什幺味道了吗?」林弦笑道:
「早知道今天就花钱给你买一个了,我们既然30美分的房间都住了,还差3美分买一个热狗给你尝尝吗?」
「哎呀,大晚上的,说吃的干嘛。」
<轻哼一声:
「行了,没什幺事就抓紧睡觉吧,好不容易睡这幺奢侈一个房间、能舒舒服服睡一晚上,我们可要抓住机会多睡一会儿。」
「要不然……谁知道明天我们会睡在哪里?要珍惜这种来之不易的机会。」
「行吧。」
林弦指指床上让cc上床:
「你自己盖被子就好,我没有觉得冷。这件教会棉衣是真的管用,御寒能力max,今天早上再去教堂礼拜祷告时,我肯定比昨天要更虔诚30%。」
<忍俊不禁:
「真可笑,你的信仰竟然还能量化、还这幺具体。」
「既然你不冷,那也不和你啰嗦了,我继续睡了。」
说罢。
她再次裹起被子,背对着林弦睡在床上,很快进入梦乡。
「……」
林弦看着这令人羡慕的入睡速度:
「不会是急着回梦里吃热狗吧?」
……
回笼觉,林弦睡到自然醒,仍旧没有做梦。
他起床第一时间就去一楼前台看钟表,时针和分针显示,现在时间是上午8点23。
毫无规律的睡醒时间。
看来,他在这个不同寻常的1952年,恰恰负负得正,变成了一个正常人类。
和cc一起在公共卫生间洗漱后,两人便退房走出小旅馆,结束这30美分的夜晚。
随后。
两人快马加鞭赶往码头教堂,去蹭饭……啊不,是参加礼拜。
虽然林弦手里还有一些钱。
但在找到赚钱门道前,还是能省一点是一点为好,免费的早餐不蹭白不蹭。
再度在教堂里唱起《赞美诗》。
林弦声音洪亮了不少,信仰增幅30%。
不久,礼拜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