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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弦父母生活的那个年代,中专生毕业就能找到不错工作,大专生更是高材生中的高材生。
因为当时科技没有那幺发达,无线电都算是高科技,要想给社会做贡献并不需要学习太多东西。
等林弦大学毕业时,硕士研究生已经满地走,任凭你寒窗二十载,也是一纸简历拒之门外。
可以想像。
人类社会发展500年,沉淀了多少细分学科和尖端知识,而一个小婴儿呱呱落地后,他不可能越过前面简单部分、直接去学习最尖端知识,那肯定是学不懂的。
只有两个办法可以解决这种问题:
1、记忆可以延续或者遗传。
2、寿命大幅度延长。
记忆可以遗传延续的话,虽然不利于社会发展,会造成阶级固化;但对于人类文明整体发展而言,绝对是天大喜事。
比如,像高文这样伟大的天才,可以直接把满脑子学术知识遗传给他的儿子。
那高文的儿子就不需要从小学、初中、高中一路学习过来了,在他断奶之后就可以接任高文的研究课题,和另外一群穿着纸尿布的「继承者们」继续奉献大好青春。
要幺。
就是能够想办法大幅度延长人类寿命。
如果人类寿命可以延长到500岁,那先让学者们学个100年、把所有知识都吃透,也仍旧是个年轻人。
「可这些都是妄想。」
林弦停下转笔,睁开眼睛:
「其实这个理论,早些年的科幻小说里就已经提到过,说是人类的潜力和上限,早就被人类的寿命锁死了。」
「只是当初那个年代,一切蓬勃发展蒸蒸日上,摩尔定律一眼望不到头,还体现不出来这种弊端;可现在随着科技发展知识沉积……确实是书海无涯苦作舟,真的学不完。」
「但即便如此,不还是出了程迁这样年轻有为、笔走偏风的天才吗?我们还是要相信奇迹的,毕竟,人类能从一个单细胞、一个胺基酸进化到现在这种形态,本身就是一种奇迹。」
说罢,他站起身:
「我去休息一下,明天帮我准备一趟航班,我要去米国见贾斯克。」
……
第二天。
米国,旧布鲁克林西部,破旧农场,地下避难所。
「受死吧混蛋!」
铪合金vv一个突刺,用夹子狠狠夹住贾斯克脚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