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伦理行为寻求某种宇宙论的根据和认知上的辩护。
在老子那里,在认识论上只限于一种「涤除玄览,能无症乎」的直觉观照,只要凭藉这种观照,就能「不出户知天下,不窥见天道」,直击形而上的本体。
到朱熹,当其说出「格物致知」,所谓「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的「工夫」时,常令人误解为认识论上的经验主义,其实与客观事物的知识没有什幺关系,不过是通过待人接物而懂得在君臣父子的伦理体系中学会如何「做人」的道理而已。
到阳明的知行合一致良知,便更是如此了,已然抛弃了认识论,直奔心性感悟。
而伦理学之后,需要向哲学靠拢,最直接的关系,便在于认识论。
所以。
道学需要在认识论上,重新开发。
继而从伦理学,慢慢走向一门真正的哲学。
朱翊钧再度重复道:「在乎认识!认识事物的因果,是人最超然的本真。」
「就如薛公所说,石头发热,是我们认识到是太阳之照射。」
「也如王公所说,万物皆映照于心,分隔唯我之外。"
众人静静看着皇帝。
「人之本体,以认识而自现;格致外物,以认识而通达;纯粹理性,以认识而存在;实践经验,以认识而映照。」
「区别我与世界的因果,是『我』的本体所在。」
「格致万物的因果,是内圣外王最根本的途径。」
「依托纯粹,将经验化育为『知』,是因果最直接的体现。"
「自我与世界,先天与后天,皆以认识而联结。」
「我们应当如何认识万物?」
「由思维建立起来的、人性的意识内容,首先并不显现在思想的形式中,而是显现为情感、直观、表象的形式。」
「这些并非是朱子的『知』,王子的『良知』,因为还不够纯粹。」
「袁公说格物致知,当如何来格?」
「薛公说先天之能,当如何变现?」
「王公说我思故我在,又如何映照于『思』?」
「李公说遵循于世,当如何将道德抽象而出?』
「以予愚见。」
「超越万物之上的纯粹抽象的性质,理当可以成为运用于具体事物之上以获得真理的工具。」
「譬如良知的普遍形式,便是普通的知性无须指导也能够作出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