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
不过该说不说,如果不是恰巧这林憧和秦三跟在他的身边,这女人刚刚还真就有可能成功了。
【哎~,好可惜】
“你是怎么知道我住在这的?”
“哼!多说无益,你动手杀我吧。”
“我杀你干什么?哎~,你走吧,老秦,放了她吧,对了你的这个伤—还好么?要不要跟我回家,让小乙帮你包扎一下,或是处理一下伤口?你们俩这个飞鏢上面没有带毒吧。”
“额—.”
秦三和林懂互相对视了一眼,眼神中似乎都带著一点暖味的神色,也不知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却也同时都连连摇头,表示鏢上確实是没毒。
“你们不要误会,我放她走,是因为她是仁宗皇帝的外孙女,当今官家的表妹,你们也知道,
仁宗皇帝的骨血极少,而且死一个就少一个,总不能弄死她吧。”
这理由其实就有点站不稳脚了,这是当今官家的表妹,不杀,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把人抓起来送开封府,亦或者是等著曹家来赎人,这些总是可以的,万万没有直接放了的道理。
两人又对视了一眼,却是愈发的觉得这事儿有些暖味了。
而且客观来说,这个曹诗诗长得也確实是真的好看,到底是公主生的,姿色在北宋这样的时代绝对是天菜中的天菜,怎么看,这都怎么都像是怜香惜玉啊。
当然,实际上的理由当然是巴不得这女人来弄死自己呢,无论怎么看,这都是算是为国而死了,对他来说,这种死法虽说质量上肯定不如变法成功之后像商鞅那样死来得好,但这不好在占个快,占个省事儿么。
他现在虽然不会故意去急著作死,但要是有顺手能死,还是为国而死的事情他也不介意顺手死一下。
“你,你放我走?”
“走吧走吧,我还能跟你一个小姑娘一般见识?下次不要再这么冒冒失失的了。”
要杀我你多带点人么。
曹诗诗闻言一呆,咬了咬牙,怒哼一声:“別以为我会感激你,你別后悔。”
你可千方別感激我,
“你这个样子能走么?要不要让小乙给你包扎伤口?”
“哼,你,你別,你,哼,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你给我等著,我会再来取你性命的。”
说著,这女人便捂著还在不停流血的伤口就这么走了。
小丫头也是真挺倔强的,北宋时期的飞鏢,都